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12号 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12号提案答复的函
祝艳波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石林县农村待客处规范管理,有效降低农村聚集性就餐食品安全风险的建议》提案收悉,此提案由我局主办,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截止2024年5月,石林县辖区范围共计327个农村待客处;辖区共计54个厨师团队,厨师及帮厨人员共计728人。有的待客处由村集体直接负责、一些是由村老年协会管理,另一些是租赁托管给私人进行经营维护。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及时开展办理工作。
一是召开专题会议,提高思想认识。2024年初,石林县食安委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石食安发〔2024〕1 号),要求各乡镇(街道)及有关部门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加强属地管理,严格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工作措施。各乡镇(街道)及时召开食品安全专项工作会议,对食品安全工作进行研究分析,并作出部署。各有关部门按照部门职责,既分工,又合作,各司其职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二是明确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夯实工作职责。明确一名乡镇党政班子成员为食品安全管理员、一名工作人员为食品安全宣传员;村民委员会主任为食品安全协管员、每村小组一名业务员为食品安全信息员,明确各级管理人员职责,通过详细的职责划分,确保食品安全“责有人负、活有人干、事有人管。”进一步落实日常监管责任。强化厨师登记备案、做好厨师证件核查、落实从业人员健康证明持证上岗制度、落实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制度、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每月25日前向县食安办上报农村集体聚餐备案登记月汇总表。
三是加强培训指导、增强业务能力。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期间,石林县食安办联合各乡镇(街道)食安办分批组织各乡镇(街道)食安办人员、食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及农村集体聚餐厨师及帮厨人员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围绕农村集体聚餐备案和监管工作,详细讲解《石林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强化集体聚餐全流程监管和操作规范,以及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常识等,增强乡镇、村级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监管水平和厨师等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及防范意识。
四是书面实地调研,双管齐下。结合石林实际,石林县对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开展了调研工作,制订下发《石林县食安办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调研的通知》,调研采用书面调研为主、实地调研为辅的工作方法,分两阶段开展相关调研工作,书面调研已收集汇总,抽查圭山镇进行实地调研,进一步了解掌握农村集体聚餐待客处整体情况及食品安全监管存在问题,加强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提高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管能力。
五是除旧立新,重立规范。为规范我县的农村集体聚餐管理工作,我县曾于2016年11月由石林县食安办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石食安办[2016]9号),自2016年11月1日起施行。现文件已过期且《办法》中的部分条款已不符合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要求,需要进行修订和完善。2024年6月,石林县食安办参照《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简称“办法”)的起草、征求意见工作,目前正进行规范性文件行文程序待发。
六是拓宽宣传渠道,加强宣传指导。通过微信群、村委会广播、悬挂横幅等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方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知识,提升广大村民对农村集体聚餐风险隐患的防范意识,不断提高辖区群众对农村集体聚餐报告、现场指导等工作的参与度和认同感。同时充分发挥村级食品安全协管员的作用,积极向本村集体聚餐的举办者和承办厨师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引导群众树立良好的饮食卫生习惯,共同保障饮食安全。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法律法规宣传与培训
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农村集体聚餐举办者、承办者及参与者的法律意识;争取和县人社局组织专业培训机构定期对农村集体聚餐的从业人员(包括厨师、帮厨人员等)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规范的培训,提高其食品安全意识和专业能力。
(二)完善申报备案、厨师持证制度
加强农村集体聚餐的申报备案管理,确保聚餐举办者、承办者能够按照流程进行申报,便于监管和追溯。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从事农村集体聚餐的乡村厨师监管,压实各村责任,对相关人员进行动态管理,登记造册,协调、联动县级行业主管部门,组织辖区内乡村厨师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对健康体检合格并通过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操作规范培训的乡村厨师,统一发放乡村厨师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做到持证上岗。
(三)强化现场监督与指导
加强对农村集体聚餐现场的监督检查,对聚餐活动进行现场指导,帮助举办者、承办者解决食品安全问题,特别是聚餐前、聚餐中和聚餐后的关键环节,确保各项食品安全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提高聚餐活动的食品安全水平。
(四)完善应急处置与报告制度
建立健全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在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处置并确保事故信息能够及时、准确地传递至相关部门。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毕 华 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