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79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79号提案答复的函
杨文武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规范地质公园内石材销售企业的建议”提案我单位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规范石材销售企业,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以下工作。
1.加强法律法规宣传:确保所有石材销售企业遵守国家关于矿产资源、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税务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矿产资源法》、《环境保护法》及地方性的环保条例。
2.严格审核,严控市场准入和资质审核:对新进入市场的石材企业进行严格的资质审查,包括企业注册、环保评估、安全生产许可等,确保企业合法合规运营。
3.加强诚信体系建设:建立石材企业的信用档案,记录企业的违法违规行为,通过信息公开平台公示,促进企业自律。
4.完善质量控制:实施严格的产品质量检测标准,要求企业定期送检产品,确保石材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避免劣质产品流入市场。
5.开展联合检查:联合环保监管及应急管理部门对石材企业开展检查,对石材加工和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气、废渣的监管,确保企业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环境污染,符合环保标准。检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包括设备安全、作业环境、员工培训等,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6.加强日常经营行为监管:监督企业是否公平竞争,打击假冒伪劣、价格欺诈、虚假宣传等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良好的市场秩序。
7.建立公众参与与反馈机制:畅通公众投诉举报渠道,及时响应消费者和周边居民的反馈,对违规企业进行快速调查和处理。
通过上述措施,可以有效规范石材销售企业的市场行为,促进石材行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
感谢您对市场监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杨小东,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