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4 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34 号建议答复的函
李文龙 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兴林居民小组(上海新天地)一期生活用水水管经常断裂一次性协调修缮相关事宜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收到该建议后,石林县住建局高度重视,委派城乡建设服务中心跟进办理。城乡建设服务中心工作人员通过和县自来水厂、县房管所及所属社区了解相关情况,小区内部断裂的自来水管修缮,应由小区开发商、物管及住户协调修缮解决;针对该小区生活用水水管经常断裂事宜,县自来水厂已经出具相应修缮方案,按照方案,维修工程共需资金130万元,且县自来水厂表示愿意承担一部分修缮资金,经了解,开发商已经准备了一部分资金,用于修缮该小区自来水管;鉴于上述情况,经研究,建议由兴林居民小组(上海新天地)一期所属社区牵头,向县住建局房管所申请小区维修基金,加上县自来水厂愿意承担的部分及开发商准备的部分资金,凑齐维修工程所需的130万元,组织实施小区自来水管修缮更换事宜,解决小区用水问题。
感谢您对住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石林县住建局城乡建设服务中心 董建荣 0871-677867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