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04号提案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石自然资函〔2024〕36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204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杨丽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推进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权籍调查费用由政府保障转为申请人自行承担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石林县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权籍调查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由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调整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权籍调查费》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为你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有较强的代表性、针对性、普遍性,同时也是目前我县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权籍调查工作急需解决的问题,我局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在做好提案面商、答复的同时,结合现阶段石林县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确权登记权籍调查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专题研究会议,对提案所提出的问题(建议2:目前石林县规划测绘所职能职责已进行整合,测绘工具、电脑等也有现成的,人员编制均到位,为了减轻老百姓、政府的负担,由测绘所承担农村宅基地测绘任务)进行分析讨论,经前期调查研究,现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云南省测绘条例》第十四条之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的附图涉及测绘的,应当由具备相应测绘资质的单位测制。规划测绘所是公益一类事业单位,目前还不具备开展测绘的条件;2019年机构改革以来,规划职能划转,规划测绘所主要是职责主要是配合规划科负责测绘地理信息、基础测绘、测绘地理信息行业管理。负责县域测绘基准、测绘地理信息系统的统一管理,负责测绘资质资格与信用管理,监督管理地理信息安全和市场秩序。负责地理信息公共服务管理。负责县级测量测绘地理信息成果管理和测量标志保护工作。因此,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和《云南省测绘条例》之相关规定,农村不动产房地一体测绘应由申请人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进行测绘,费用由双方商议解决。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芮萍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