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59号提案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石自然资函〔2024〕34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159号
提案答复的函
赵俞智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规范化零工市场建设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局领导非常重视,组织局属有关部门认真研究,对建议内容及新建项目建议选址地点进行调查研究,认为该建议非常好,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必要性,对于该建议的落实,将对规范石林劳动力市场管理,科学配置劳动资源,充分发挥我县劳动资效率,更好动服务社会各阶层就业人员,维护社会和谐,实现地方经济持续稳定地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一、项目建设是规范就业服务工作、提升服务质量,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基础,我局支持加快推进劳动力市场建设,同意在科学合理,依法依规的基础上积极推动该项目建设。
二、2017年,根据县社保局的申请及相关要求,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部门认真配合,在县城西城区狮山路公租房南面规划配置了县劳务市场项目用地,并在此基础上配合完成了项目规划方案的审查(项目规划设计方案于2017年经县规委办会议审查通过),贵局也同步对该项目用地做出前期建设准备工作。根据本次建议,需要对该项目选址作调整变更,则应做好原项目用地的缮后工作,不要形成一个项目,多处占地不实施的状况。
三、建议所提出的项目新选址,存在以下情况:该地块于2020年经县委组织部老干部局、县民政局联合申请及并提交相关材料,规划为县老年人活动中心项目建设用地,已完成部分前期工作,出具了用地规划图、规划设计条件。如果该地块确实需要做项目用地变更,则要做好相关协调对接工作。同时需报经县人民政府批准。
四、建议加强城市现状格局并结合城市发展方向、城市劳动力构成、数量及城市劳动力市场最新要求,做好劳务市场规划设计,但同时建议加强项目选址的科学性、合理性、可实施性论证,并在此基础了科学合理测量项目用地规模、用地布局并做好项目的选址论证工作。项目建设应在满足城市管理需求的同时,体现便民、安全、实用,同时提高完善市场相关服务功能,既要满足劳务市场现实需要,又能满足一定时期内我县劳动服务发展需求。
五、建议由贵局向县政府提出相应报告,对项目用地调整的客观性、必要性、可行性作出陈述论证,一经批准,我局将积极做好协调配合工作,主要包括:原选址批准地块的缮后安排规划调整、新选址地块的规划调整,将在正在进行的详细规划全覆盖编制工作中对上述用地进行安排布局。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