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70号提案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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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自然资函〔2024〕31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70号
提案答复的函
王进旗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台创园设施农用地指标,满足园区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需要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实现县委、县政府发展生物医药大健康产业,增加石林县域经济总量,扩大就业,增加税收,台创委、石林国投公司2022年在台创园核心区进行了石林台创园国家级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二期(雨生红球藻规模化养殖三期)的建设工作。
截至2023年8月,在县委、县政府大力支持下,利用国家专债资金6200万元,社会资金2000万元,项目完成竣工,实现投产。随着项目的建成投产,年可增加产值5000万元,吸纳就业100人,创造税收400万元,每年为石林国投带来500万元的投资回报。
由于该项目的建成,石林县雨生红球藻养殖规模实现了全球领先。并为下一步在石林县进行深加工,延长产业链打下了基础。云彩金可在石林县投资的加工厂将于2024年建成,建成后可实现加工产值2亿元,吸纳就业80人,创造税收1000万元。
目前,雨生红球藻规模化养殖三期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也在推进,相关部门仍在协调,但由于台创园设施农业用地指标仍未到位,该项目设施农业用地备案工作仍未完成。
项目设施农用地备案工作的滞后,将严重影响该项目的后续运行,影响国家专债资金的使用验收,影响雨生红球藻产业发展,对政府形象、营商环境造成负面影响。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石林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于2023年初通过县级论证后,2023年4月21日以县人民政府名义分别向市自规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报送方案,市自规划局于2023年9月15日组织评审,评审会议上,市自规局要求重新按2022年现状进行认定;县林草局要求扣除占林地部分,修改完善后上报;市农业农村局提出要求编制方案落实补充占用高标准农田面积,并以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落实费用。方案按会议提及意见进行修改后,由县农业农村局按要求落实相关情况并再次上报市局,于2024年5月21日市级审查通过。现正按程序要求呈转报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和草原局备案。
根据已通过市级审查的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显示:台创园共转出738.83亩耕地变为园地,其中雨生红球藻规模化养殖三期占34.53亩。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汪丽红,0871-67796623)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