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60号提案答复的函
B类
公开
石自然资函〔2024〕30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60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李兰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建设石林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感谢您对石林县规划建设及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工作的关注和支持,由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建设石林城市规划展览馆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我局领导高度重视,认为你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对于促进我县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完善城市功能,提升城市品质,具有重要意义,是城市规划发展中需要认真重视的问题,局长李一波主持召开了局领导班子全部参加、局属各部门参加的提案工作专题会议,针对这一问题进行专题研究部署,要求在做好提案面商、答复的同时,认为该提案是对我县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给予的极大支持。我们将结合现阶段石林县国土空间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做好工作调研,为下一步推进城市规划功能完善,打造开放、包融的城市环境、健全城市管理制度及时展开相关工作。我局分管副局长组织召开几次规划科、法规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新提案管理专题研究会议,对提案所提出的问题逐一进行分析讨论,经前期调查研究。现将我国土空间规划相关工作向您汇报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一、石林县人民政府一贯重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建设,但与现代城市发展要求,尚有一定差距。城市规划展览馆,是很多城市主要公共服务设施之一,它对于公众了解城市发展方向、城市建设战略、城市空间布局、城市交通网络,具有重要意义。同时,对于地方招商引资、项目引进等各项工作,有重要指导意义。以规划引领城市建设、引领经济社会发展是未来发展的必然趋势,是现代城市建设的客观要求。前些年,我县体育场、文体中心、图书馆等项目建设,为城市增色不少。但近年来,随着我县社会经济进入常态化发展阶段,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投资逐年减少,致使一些公共服务规划项目难以如期开展建设,其中就包括规划于文体中心的石林县综合展览馆。
二、石林县文体中心建设项目规划审查、审批的基本状况:2012年,石林县文体中心项目修性详细规划通过规划审查,开始工程建设,当时为推进城市基础调施建设,满足群从物质文化需求,在投资受限的情况下,先行开展完成了一期工程;2019年,为保障昆明市第六届运动会在我县顺利开展,又建了二期场馆。目前,尚有部分规划工程未能实施。根据原文体中心规划,还有文体中心西南角沿街面有一座综合楼未实施建设。根据当时的规划,是建设一座包括城市规划展览、历史博物、非遗承传、阿诗玛文化等多功能一体的城市综合展览馆,但由于多种客观原因,项目一直未实施。
三、我们十分赞同您的建议,城市规划展览馆建设是现代城市建设管理的必然要求,展览馆、图书馆、体育馆、博物馆等场馆的建设已成为展现和提升城市品位的有效载体。公共设施是把城市品位具象化的平台,是凝聚城市力量,并使其不断发散的重要载体。公共服务设施的存在意义,绝不仅仅限于为城市增加几座建筑物,或者为市民提供几处休闲的场所,实际上,它们是城市的面孔,更是城市的底蕴。因此文体中心确实需要建设一座综合性城市展览场馆,以充分体现城市的综合服务功能。
四、我们将从自身工作职能出发,支持城市展览馆建设,在相关条件具备之时,从项目资金争取、项目选址(如果文体中心的选址经综合评估后不理想,我们也会配合做好新址的选择工作)、规划设计、规划审查、规划批准等多层次、多角度,全力推进项目建设。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