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241号建议答复的函
张瑷妮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石林县儿童友好公园示范点建设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建设儿童友好公园示范点
县综合行政执法局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儿童友好城市建设工作方案》(石政办发〔2024〕24号)文件精神,在青少年活动中心前,东城路北侧,建设面积1800平方米口袋公园。该口袋公园紧邻科技馆,通过优化开放自然科普教育体验场所,配套周边健身设施,建成集运动健身、儿童游乐休闲休憩为一体的儿童友好公园示范点,满足亲子活动需求。
二、多点位建设儿童友好游园
2024年,结合“百园建设”目标任务,按照《昆明市儿童友好公园建设指引(试行)》,在“百园建设”设计方案中,融入儿童游乐、亲子活动元素,通过增加儿童游乐设施等方式,做好儿童或亲子为主题的小游园规划设计。目前已完成以儿童游乐为主题的学地山路口、凯旋丽景路口、堡子红路灯口小游园建设。
下一步,我们将在城市绿地景观提升中,不断完善功能布局,多元化满足儿童服务和活动需求,切实可行地打造适合儿童成长需求的公共绿地空间。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张四红,0871-67786892)
石林彝族自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