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8号建议答复的函
C类
公开
石自然资函〔2024〕25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8号
建议答复的函
肖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解决大叠水新村搬迁住房地基下沉造成多户房屋外墙开裂问题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叠水新村搬迁点在搬迁前做过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报告中对新建房屋可能遭受、引发、加剧地质灾害的情况及建议措施已充分描述;地质灾害专家和工作人员到现场踏勘后也认为不是地质灾害原因导致。建议按照当初的搬迁方案结合实际查找地基下沉原因,由建设主体从是否进行过地基基础勘察及房屋持力层选择是否达到地勘结果设计单位要求等方面开展自查,然后研判受影响房屋是否适合继续居住等后续相关事宜。
感谢您对石林县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蔡刚 0871-6779174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