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4号建议答复的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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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自然资函〔2024〕18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94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李亚雄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宅基地指标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由您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提出的《关于增加农村宅基地指标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局领导高度重视,提案中所提出的问题有较强的针对性,真实反映了农村现实情况,需要认真研究对待。对此,我局安排专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对您建议中提出的问题进行了认真调研,并安排了我局相关工作人员与你电话沟通,形成面商意见。随后县自然资源局组织召开了规划科、法规科等相关部门参加的人民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专题研究会议,对建议所提出的问题进行分析讨论,经前期调查研究。现将我县关于农村宅基地建设指标安排的基本情况向您汇报并提出初步办理意见:
一、农村宅基地用地报批规划依据支撑保障
2021年以来,我县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了《“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的编制工作。宏图村作为石林县第一批编制村庄,已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审查、审批及入库工作,将作为你们村农村宅基地审批的主要依据。2022年以前,各地的建设用地指标由上及部门核定,下发各县市区统筹安排。但随着村庄规划编制完成,自2023年起,上级部门已没有再下发农村宅基地建设用地指标。按现行的管理要求,农村居民宅基地建设在符合村庄规划的情况下,即可按相关政策报批。
二、新一轮村庄规划的基本情况
由于村庄新形势下开展的新工作,具有探索性、创新性特征,对于规范农村建设秩序,有科学引导作用。我局高度关注农村宅基地建设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关注农村发展。我们将根据实际情况,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协调,积极争取上级部门加大对农村建设发展的支持力度,尽量增加农村宅基地的建设规模。
三、我局积极支持农居民依法依规的住宅建设活动
经我局与省市上级部门对接协调,村庄规划的调整、修改等相关政策、制度还在研究和意见征求过程中,目前还没有公布实施,故暂不具备调整、修改村庄规划的政策基础。一旦条件成熟,我局将根据宏图村的实际要求,对该村村庄规划的修改、调整、项目规划、建设提供相应的咨询服务、技术指导。
感谢您对石林国土空间规划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努力做好国土空间规划管理相关工作。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易安冉 0871-67783360)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