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31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01 10:37
浏览次数:8
字号:[
大
中
小
]
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31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燕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维修或更换中龙村委会辖区损坏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可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龙村委会辖区损坏路灯的维修更换工作,尽管当前经费有限,我们将争取资金用于路灯维修工作,同时在后续积极争取政策支持,增加专项维护经费,确保路灯设施的正常运行。下一步也将建立定期检测和维护机制,以延长路灯使用寿命,减少故障率。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群 13987513662)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