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答复的函
发布时间:2024-08-01 10: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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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大可乡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328号建议答复的函
赵燕萍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中龙村委会花园村、小干河安装路灯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大可乡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中龙村委会花园村、小干河村内路灯安装工作,未来将制定详细的路灯安装方案,包括位置规划、灯具选择和安装时间表等,确保路灯能够覆盖到村民出行主要路线和重要区域。
虽然目前缺少资金,但我们将积极探索多种途径,如向上级部门争取专项资金、引入社会资本等,以解决路灯安装所需资金问题。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杨群 13987513662)
大可乡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