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64号建议答复的函
金艳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支付“昆石高速绿色廊道”建设租用所卜所村土地租金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林县自2006年起根据“创建世界一流景区,打造国际旅游胜地”和实现“生态美县”发展战略要求,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并批复,昆石高速公路景观林建设工程从2006年开始,分别于2006年、2007年、2008年、2011年、2016年实施了五期工程。
截止目前为止,昆石高速公路景观林建设工程应付租地款合计690.22万元,其中2006年第四轮及2016年第二轮于2021年1月就已到期,为切实化解信访问题,稳定社会和谐稳定,县人民政府2024年已预算“昆石高速公路景观林及鹿平公路建设租地资金”指标346.6139万元,逐步解决农户租地资金问题。目前村委会正在核对农户相关信息,信息核对完成后,财政将及时拨付资金。
感谢您对昆石高速公路景观绿化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申 健 0871-67793302)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