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三次会议第157号建议答复的函
肖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拨付大叠水村委会森林乡村项目建设资金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石林县2019年根据国家、省、市林草局对国家森林乡村创建工作要求,成功申报国家森林乡村8个,大叠水村委会为其中一个。市级财政对成功申报的行政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一次性给予30万元资金补助,用于森林乡村建设。2020年下达石林县补助资金240万元,补助行政村8个。我县2021年完成8个森林乡村的建设,通过项目的实施,巩固了国家森林乡村创建成果,增加了各村生态绿量,改善了乡村生态环境,对我县乡村绿化美化起到较好的示范带动作用。
已完成建设的8个森林乡村,均为垫资建设,我局多次与县财政协调支付该项资金,并于2023年3月上报《关于解决国家森林乡村建设补助资金的请示》至县人民政府,县人民政府已安排财政尽快拨付资金。我局继续积极对接财政,争取尽早拨付。
感谢您对国家森林乡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申 健 0871-67793302)
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
2024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