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石林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组成人员及行业监管指挥部成员分工和职责的通知
关于调整石林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组成人员及行业监管指挥部成员分工和职责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园区,县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根据《昆明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明确有关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通知》(昆安〔2023〕20号),决定对石林县安全生产委员会行业监管指挥部成员分工和职责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县安委会组成人员
主 任:县委副书记、县长
常务副主任: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
副 主 任:各副县长
县政府办主任
县政府办联系常务副县长的副主任
县应急局局长
县总工会常务副主席
成员:县委目督办、县政府目督办、县委编办、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石林交通执法大队、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审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统计局、县信访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政务服务局、石林管理局、县供销社、县气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森林消防中队、石林供电局、各乡镇(街道)主要领导,县纪委监委、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政法委、县公安局、各园区分管领导,县应急局副局长、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
县安委会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县安委办)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局长兼任,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副局长、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大队长兼任。
县安委办主要工作职责:研究提出全县安全生产重大决策和重要措施、建议;指导协调、调度各乡镇(街道)、园区、各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县级有关部门(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督查、考核和全县安全生产大检查等工作;承办县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重要活动和文件起草、制度拟定、议定事项跟踪督办等工作;通报约谈、警示提醒安全生产事故多发、问题突出、工作不力的乡镇(街道)、园区和有关部门(单位),提出工作建议;按规定挂牌督办生产安全事故的查处工作,指导协调全县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工作;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和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调整安全生产行业监管指挥部成员分工
(一)非煤矿山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应急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应急局的副主任,县应急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自然资源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水务局、县林草局、石林管理局、石林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非煤矿山。
(二)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应急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应急局的副主任,县应急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交通运输局、石林交通执法大队、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供销社、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
(三)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行业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应急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应急局的副主任,县应急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应急局、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供销社、石林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石林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企业。
(四)消防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消防救援大队的副主任,县应急局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县消防救援大队、县应急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森林消防中队、县气象局、石林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消防救援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消防安全。
(五)道路交通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公安局的副主任,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交通运输局、石林交通执法大队、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林管理局、县气象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道路交通安全。
(六)大型群众性活动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公安局的副主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石林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公安局治安大队主要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体育比赛活动,演唱会、音乐会等文艺演出活动,展览活动,游园、灯会、庙会、花会、焰火晚会、斗牛、摔跤等群众性活动,人才招聘会、现场开奖的彩票销售等活动,野战基地、营业性射击场等涉枪活动场所。
(七)农业和水利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农业农村、水利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人民政府联系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的副主任,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林草局、县气象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渔业、畜禽屠宰加工、农村沼气、畜牧、重大动物疫情、农产品、农副产品生产销售等流通环节,种子、农药销售环节,道路外行驶(作业)拖拉机及其它农业机械,永生花生产加工,休闲农业区域内高风险旅游项目及游乐设施的安全生产监管;水利行业、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城市供水企业、水库、坝塘、水利工程设施、防洪工程设施及其堤防、水土保持设施等。
(八)城市管理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城市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的副主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运营过程,商业综合体户外设施、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及处置等。
(九)交通运输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交通运输局、石林交通执法大队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交通运输局的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石林交通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县交通运输局、石林交通执法大队、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交通运输局、石林交通执法大队分管领导和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主要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渔船、邮政企业、城乡公交、出租汽车、网约车、网络货运、道路客货运输、汽车客货运输站(场)经营、物流服务、车辆维修、汽车租赁、车辆技术综合性能检测、停车场、洗车场、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及驾驶员培训行业等交通运输。
(十)建设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城乡建设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的副主任,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石林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办公室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建设施工、城镇燃气、自建房、物业管理、装饰装修、玻璃幕墙等。
(十一)煤矿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应急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应急局的副主任,县应急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应急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应急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煤矿安全。
(十二)民爆物品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公安局分管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公安局的副主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领导。
成员单位: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公安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分管领导、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民用爆炸物品。
(十三)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市场监管局的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发展改革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等特种设备。
(十四)文化和旅游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文化和旅游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文化和旅游局的副主任,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石林管理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文化和旅游局、石林管理局、县民族宗教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文化和旅游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公安局、县文化和旅游局、石林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文化市场、文化艺术经营场所,以及歌舞娱乐、互联网上网服务、电子游艺、营业性演出等公众聚集场所及重大文化活动;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影剧院(排练厅)、密室逃脱、剧本杀、电竞馆、鬼屋、文物保护单位、文化出版机构、印刷等行业;各类旅游企业、旅游景区景点、、旅行社、旅游设施和服务活动等旅游行业,特种设备目录外的高风险旅游项目及游乐设施(含玻璃悬索桥、玻璃栈道、滑道、吊桥、充气城堡、充气滑梯、蹦蹦床、卡丁车等)。
(十五)医疗卫生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卫生健康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卫生健康局的副主任,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卫生健康局、县教育体育局、县市场监管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卫生健康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卫生健康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医疗机构、月子中心、月子(母婴)会所等,医养结合机构、中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
(十六)学校和体育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教育、体育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教育体育局的副主任,县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教育体育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市场监管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教育体育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教育体育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校园、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校外培训和出国留学辅导类校外培训机构、冰雪赛事活动场所、拓展训练活动场所、商业综合体内体育健身、攀岩场馆、滑冰场等运动场所,各类学校开展教学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职责范围内青少年夏令营(游学、研学、拓展)等活动。
(十七)防雷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联系)联系气象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气象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气象局的副主任,县气象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气象局、县公安局、县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水务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石林管理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气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气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气象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防雷安全,气象监测和气象灾害防御工作。
(十八)电力和商务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的副主任,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发展改革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石林供电局、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办公室主任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和县发展改革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电力企业、电力设施、电力在建项目、新能源;住宿行业(宾馆、酒店、民宿等)、餐饮企业、大型商超、商业综合体,快递、再生资源、电子商务行业等。
(十九)市场安全监管指挥部
指挥长:县人民政府分管市场监管工作的副县长
常务副指挥长: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
副指挥长:县政府办联系县市场监管局的副主任,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
成员单位:县市场监管局、县科学技术和工业信息化局、县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石林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卫生健康局、县供销社、县消防救援大队、各乡镇(街道)、各园区等。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在县市场监管局,办公室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主要领导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县市场监管局分管领导兼任。
安全监管行业领域:各类商品交易市场、集贸市场,商品展销会,工业产品质量,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及使用环节。
二、各行业监管指挥部主要职责
(一)加强对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与业务工作同时安排部署、同时组织实施、同时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调度各乡镇(街道)、园区和各成员单位做好本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工作。
(二)负责联络、服务和协调指挥长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实施细则》(石办通〔2019〕8号)、《石林彝族自治县委领导安全生产工作职责清单》(县委办〔2021〕17号)、《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领导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分工》(石政办发〔2024〕16号)等文件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职责。
(三)结合行业实际和职责分工,明确本指挥部工作职责,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建立监督管理工作台账和档案资料,每季度分析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加强和改进安全生产工作;邀请专家参加安全检查、隐患整治、事故调查等工作。
(四)每季度至少组织召开一次指挥部会议,传达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方针政策、上级指示批示、会议精神及决策部署,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影响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具体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报县安委办备案。
(五)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本行业(领域)安全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和单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政策措施;适时组织开展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跟踪督促隐患和问题整改,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六)负责受理、查处、反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举报案件,负责本行业(领域)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工作,组织或者参与本行业(领域)事故救援处置和事故调查处理。
(七)承办县委、县政府、县安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事项。
行业监管指挥部成员由各指挥部具体明确,报县安委会审定后另行印发。县安委会及各行业监管指挥部组成人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自行递补并报县安委办备案,不再另行发文。各行业监管指挥部监管范围以外的行业(领域),按“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要求和部门职能职责分工实施监管。
三、其它事项
(一)法律法规另有安全生产职责规定的从其规定。有关部门职能发生变动的,其承担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及时作相应调整。
(二)本文件由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石林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 2024年6月19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