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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011-337379 主题分类: 组织机构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4-06-18 10:16
名 称: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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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发布时间:2024-06-18 10:16 浏览次数: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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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能职责

(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

(二)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落实质量强县战略、食品安全战略和标准化战略。落实有关规划,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营造诚实守信、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负责本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三)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负责全县各类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个体工商户等市场主体的登记注册工作。建立市场主体信息公示和共享机制,依法公示和共享有关信息,加强信用监管,推动市场主体信用体系建设。指导所属“两新”组织抓好党的建设工作。

(四)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组织查处重大违法案件。规范市场监督管理行政执法行为。

(五)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依法监督管理市场交易、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行为。查处价格收费违法违规、不正当竞争、违法直销、传销、侵犯商标专利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指导广告业发展,监督管理广告活动。查处无照生产经营和相关无证生产经营行为。指导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开展消费维权工作。

(六)负责宏观质量管理。实施质量发展的制度措施,统筹质量基础设施建设与应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重大工程设备质量监理制度,组织重大产品质量事故调查,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组织实施缺陷产品召回工作,监督管理产品防伪工作。

(七)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承担产品质量的监督抽查工作。承担工业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信息采集、核准、预研判和预处置,在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预防和处置区域性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组织实施质量分级制度、质量安全追溯制度。负责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管理。

(八)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综合管理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监督工作,监督检查高耗能特种设备节能标准和锅炉环境保护标准的执行情况。

(九)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统筹指导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食品安全重大政策。负责食品安全应急体系建设,组织协调较大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工作。承担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贯彻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全过程的监督检查制度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防范区域性、系统性食品安全风险。推动建立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的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追溯体系。组织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核查处置和风险预警工作。组织实施特殊食品安全监督管理。

(十一)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的许可、检查和处罚,以及化妆品经营和药品、医疗器械使用环节质量的检查和处罚。贯彻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依职责指导和监督实施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评价和报告工作。依法承担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应急处置工作。开展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经营、使用环节监督检查和执法。

(十二)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推行法定计量单位,执行国家计量制度,管理计量器具及量值传递溯源工作。规范、监督商品量和市场计量行为。

(十三)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依法协调指导地方标准、团体标准制修订工作。负责贯彻实施标准化激励政策。依法对标准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十四)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推进检验检测机构改革,规范检验检测市场,完善检验检测体系,指导协调检验检测行业发展。

(十五)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认证认可工作。组织实施国家统一的认证认可和合格评定监督管理制度。

(十六)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负责保护知识产权,负责统筹协调涉外知识产权事宜。促进知识产权运用,统筹指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办理国家、省、市知识产权局授权和委托的工作。

(十七)完成县委、县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八)职能转变。

1.大力推进质量提升。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和全县质量基础设施体系建设,完善质量激励制度,推进品牌建设。加快建立企业产品质量安全事故强制报告制度及经营者首问和赔偿先付制度,创新第三方质量评价,强化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推广先进的质量管理办法。全面实施企业产品与服务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培育和发展技术先进的团体标准,对标国际提高标准整体水平,以标准化促进质量强县建设。

2.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改革企业名称核准、市场主体退出等制度,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推动“照后减证”,压缩企业开办时间。进一步减少评比达标、认定奖励、示范创建等活动,减少行政审批事项,促进优化营商环境。

3.严守安全底线。遵循“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要求,依法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工业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强化现场检查,严惩违法违规行为,有效防范系统性风险,让人民群众买得放心、用得放心、吃得放心。

4.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和“互联网 监管”,加快推进监管信息共享,构建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

5.提高服务水平。加快整合消费投诉、质量监督举报、食品药品投诉、知识产权投诉、价格举报专线。推进市场主体从准入到退出全过程便利化,主动服务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积极服务个体工商户、私营企业和办事群众,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十九)有关职责分工。

1.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安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县公安局建立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工作衔接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现涉及市场监管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送县公安局,县公安局应当迅速进行审查,并依法做出立案或者不予立案的书面决定。县公安局依法提请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做出检验、鉴定、认定等协助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予以协助。

2.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禽畜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两部门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3.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有关职责分工。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食品安全标准制定,会同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制定、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计划。县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立即组织进行检验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并及时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通报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对于得出不安全结论的食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当立即采取措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监管中发现需要进行食品安全风险评估的,应当及时向县卫生健康局提出建议。两部门建立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使用环节的医疗器械质量进行监督管理,县卫生健康局对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行监督管理。

4.与石林彝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有关职责分工。县林业和草原局负责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从驯养繁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负责对依法可食用陆生野生动物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发现的破坏陆生野生动物资源违法行为或案件线索,要及时移送公安部门立案查处。

5.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的有关职责分工。县工业和信息化局负责拟订药品流通发展规划、政策和标准,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负责药品零售的质量监督管理,配合执行药品流通发展规划和政策。

6.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的有关职责分工。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石林彝族自治县医疗保障局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和药品信息共享机制,共同打击涉及药品安全、价格实施方面的问题,确保群众用药安全和医保基金安全。

7.与乡镇(街道)、园区有关职责分工。乡镇(街道)、园区负责制订和落实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计划、目标任务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责任体系和应急预案,承担保障本辖区食品药品安全责任;组织实施本辖区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和救援工作;组织开展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活动;负责做好农村集体用餐的监管工作。市场监督管理所为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实行双重管理,根据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授权进行市场监管工作。

二、内设科室

办公室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消费者权益保护科知识产权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县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药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科质量监督管理科标准计量认证管理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市场规范管理科、公平交易科

三、派出机构

鹿阜市场监督管理所、圭山市场监督管理所、长湖市场监督管理所、西街口市场监督管理所、大可市场监督管理所、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石林景区市场监督管理所、工业园区市场监督管理所,石林市场监督管理所

四、下属事业单位

    石林彝族自治县保护消费者权益委员会办公室、石林彝族自治县食品药品稽查大队、石林彝族自治县产品质量检验检测中心。

五、负责人

    王云龙(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

六、办公地址及办公电话

办公地址:石林彝族自治县石林大道(行政中心)对面

办公电话:0871-67796815

七、办公时间

周一至周五 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八、科级领导分工

王云龙 党组书记、局长,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 任,领导并主持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全面工作。负责县对县直部门 目标管理绩效考核、消费维权和消费环境建设、全局经济指标完 成等工作。

分管保消委办。 

联系鹿阜市场监管所、基层党支部。

冯金洪 党组成员、副局长,协助书记抓好党的建设、党风 廉政、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双拥等工作,协助 局长负责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组织人 事、离退休、工青妇、依法行政和法治建设、食品安全监管、机 关党支部等工作,完成党组或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组织人事科、政策法规科、食品监督管理科(含产品质 量检验检测中心)。

联系机关党支部;对口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新闻宣传、政务信息公开、 信息化建设、财务、审计、固定资产、基建、目标考核、市长热 线、信访、保密、档案管理、深化改革、全民科学教育、外事、 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与反垄断调查、安全 生产、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应急管理、市域治理、平安建设、 综治维稳、“小个专”党建、林长制等工作,完成党组或主要领 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办公室、特种设备监察科、公平交易科。

联系石林景区市场监管所、产业园区市场监管所、圭山市场 监管所、小个专党总支;

对口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认证认可、标准、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管、禁毒防艾、知识产权、 广告监督管理、河(湖)长制等工作,完成党组或主要领导交办 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含认证认可和标准)、药械化妆 品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科。

联系长湖市场监管所、西街口(石林)市场监管所、离退休 党支部;对口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及县级相关部门。 

李文翔 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市场规范指导、旅游市场 监督管理、计量、价格监督、扫黑除恶、文明城市创建、“五城 同创”、行政审批、登记注册、营商环境、网络交易监管、信用 监管等工作,完成党组或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分管市场规范管理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含网 络交易监管)。

联系大可(板桥)市场监管所;对口联系上级业务主管部门 及县级相关部门。

杨丽娟 党组成员、鹿阜市场监管所所长,分管乡村振兴(对口支农)、基层所党支部工作。

完成党组或主要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局领导工作协作关系: 

王云龙——冯金洪 

华——杨 新 

李文翔——杨丽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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