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审计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实施意见》等关于审计整改的要求,现将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项目基本情况
2023年11月14日-2024年2月22日,县审计局对我单位石林县2021年老旧小区更新改造项目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我局按照县审计局要求提供了相关资料,配合县审计局完成了审计工作。
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项目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827571.14元”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该项目建安工程结算金额1629.83万元(一标段291.30万元,二标段 252.22万元,三标段303.21万元,四标段 276.22万元,给水管道改造506.88万元)。经审计,项目多计工程价款82.76万元(一标段1.75 万元,二标段 2.48万元,三标段 3.38万元,四标段11.31万元,给水管道改造63.84万元),建安工程投资结算应为1547.07万元(一标段289.55万元,二标段249.75万元,三标段299.83万元,四标段264.90万元,给水管道改造443.04 万元)。该项目投资总额1667.51万元,实际到位资金799.80万元,项目资金缺口867.71万元。石林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根据法律法规、双方签订的合同及审计报告,已对多计工程价款827571.14元予以调整,待项目资金到位后,按审计决定的工程价款进行支付。
(二)关于“项目工程未组织竣工验收”的问题
整改落实情况:收到审计报告后,我局组织小区所在街道、小区业主代表、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单位等部门分小区逐个进行初步验收,验收通过的小区与业主代表签订小区移交单,目前已完成验收工作。
三、审计建议采纳情况
(一)关于“加强项目工程结算审核,严把项目结算关,做到依法据实结算”的建议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在以后得项目建设中,采用全过程造价的方式加强工程结算审核,严把结算关,做到依法据实结算。
(二)关于“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工作,及时对已完工项目工程进行竣工验收,并规范项目建设相关资料管理”的建议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已对该项目开展验收工作,并组织项目管理人员加强对项目建设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工作,对以后的项目完工后及时进行工程竣工验收,规范项目建设相关资料管理。
(三)关于“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资金及时到位”的建议
采纳情况:予以采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于2024年1月10日专题上报石林县人民政府《关于石林县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专题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已召开会议专题研究,由县财政积极筹措资金用于支付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款。
特此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5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