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雯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龙雯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24〕45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龙雯同志任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主持工作);
李磊同志任县公务员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梅爱冰同志任县档案局局长,免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职务;
刘志明同志任县农业农村局副局长、县乡村振兴局局长,免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职务;
袁安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县外事办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板桥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昂宝仪同志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试用期一年);
赵保祥同志任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
温琼梅同志任县卫生健康局副局长;
李燕敏同志任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副局长,免去鹿阜司法所所长职务;
毕海燕同志任县计划生育协会常务副会长;
免去杨利华同志板桥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免去杨秋月同志县公务员局局长职务;
免去赵皇博同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督查专员职务;
免去李耀阳同志县档案局局长职务;
免去王银丹同志石林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宇佳同志县投资促进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刘春波同志县文明办专职副主任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