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云湖同志任职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02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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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转发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云湖同志
任职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决定了李云湖同志任职事项,现将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李云湖同志任职的通知》(石人发〔2024〕11号)转发给你们。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2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关于李云湖同志任职的通知
县人民政府:
根据县人民政府县长土绍芳同志提请,2024年3月29日经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无记名投票表决:
决定任命李云湖同志为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