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奖励2023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的决定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奖励2023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
先进群体的决定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2023年,全县各族群众认真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林、法治石林进程中,涌现出了一批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他们在国家、集体利益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受到威胁时,临危不惧、挺身而出,勇于参与抢险救援工作,有力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弘扬了社会正气,促进了全县社会安全稳定。
为激励先进,弘扬见义勇为的高尚品质,倡导社会良好风气,县人民政府决定对杨晓爽等见义勇为个人和先进群体进行表扬奖励。希望受表扬的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为全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力量。全县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以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为榜样,大力弘扬见义勇为精神,崇尚见义勇为品质,关爱见义勇为人员,为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石林、法治石林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
人员名单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
2023年见义勇为先进个人和先进群体人员名单
一、先进个人(1人)
杨晓爽 石林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巡特队)辅警
对以上1名人员,授予“石林县见义勇为先进个人”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奖励人民币5000元。
二、先进群体(1个共3人)
尚乔永 石林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队员
赵永涛 石林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队员
金光辉 石林县城市管理局执法大队违法建设管理中队队员
对以上1个群体,授予“石林县见义勇为先进群体”称号,颁发荣誉证书,各奖励人民币2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