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鹿阜街道办事处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答复的函
〔A类〕
〔公开〕
鹿街函〔2023〕9号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第51号建议答复的函
杨金富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改善阿乌村委会阿乌一、二组村内基础设施》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杨金富代表,你在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改善阿乌村委会阿乌一、二组村内基础设施的建议》提的很好,也很切实有必要。2023年6月21日我们同村委会及村小组相关人员一同到现场查看,并跟你进行了面商。2023年,鹿阜街道办事主动作为,在2022年鹿阜街道阿乌村民族团结进步示范村建设(一期)的基础上,积极争取上级资金170万元(石政复〔2023〕13号),在阿乌村实施阿乌村省级绿美乡村示范点建设项目(一期),建设内容主要包括村内道路硬化、绿化、垃圾房、氧化塘等,该项目将于2023年6月25日开标,如果项目顺利,7月1日中标单位可进场施工。项目实施后,阿乌村委会阿乌一、二组村内基础设施将得到进一步完善,人居环境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幸福感、获得感进一步增强。下步,鹿阜街道办将持续向上级积极争取资金,查缺补漏,继续完善阿乌村委会阿乌一、二组村内基础设施。
感谢您对鹿阜街道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鹿阜街道办事处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