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由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编制。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本报告的电子版可在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kmsl.gov.c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疑问或意见建议,请与石林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石林县石林大道行政中心A区,邮编:652200,电话:0871-67795717)。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林县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市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企业和群众需求,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促进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健全体制机制,细化措施,压实责任,保障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公开。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整体联动、协同发声,有效传递各项政策,进一步打通政策落地最后一公里。新开设专题专栏3个,政府门户网站全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408条,网站总访问量达1607563次,通过政务新媒体、宣传公示栏等公开信息35582条。加大对旅游、文化、餐饮、住宿、零售、客运等行业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抓实减税降费、稳岗就业、养老服务信息公开,抓细文化旅游、招商引资、政务服务、医疗卫生等信息公开。二是抓好政策解读,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立足少数民族人口占比大等县情,积极推进彝汉双语解读政策,用彝语向少数民族群众解读、宣传政策。以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新媒体为载体,同时运用民间花灯歌舞、图文图表、问答、海报、宣传折页等多元化方式,多渠道、多角度解读政策,切实提升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2023年,共发布政策解读材料14篇。三是强化重大决策全过程公开。公开重大决策听证事项36条,开展调查征集8期,及时公开政府常务会议及政府全会信息26期,公开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复文541件。四是紧扣政策落地强化公众参与。以“政府开放日”拓展公众参与度。聚焦营商环境、经济回稳等公众广泛关注的领域,组织开展“利企惠民”主题参观活动暨“政府开放日”活动,并利用活动契机召开了《石林县2023年推进经济回稳向好若干政策措施》政策解读会,及时回应和解决群众关切,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开放度,增强群众对政府工作的认同感、获得感。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完善全县各部门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申请接收渠道覆盖互联网渠道及线下渠道。组织全县有关部门参加全市依申请公开工作培训,做好全县30家单位接收依申请公开信息端口的管理工作,提醒督促按时限要求办理依申请公开件。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023年,县级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1件,已完成办理;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部门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24件,已完成办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常态化抽查网站及政务新媒体运维情况,严格执行《关于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审查的通知》《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文报审有关事项的通知》,进一步规范完善公文的公开属性,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持续落实查错纠错机制,检查情况做到一日一整改一反馈,确保公开信息准确、不涉密、不侵犯公民隐私。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加强市场主体、减税降费、扩大有效投资信息公开,助力石林县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加强公共卫生、民生保障信息公开,以公开助力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目前,已形成县级30个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建立县乡村三级政务公开目录体系。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聚焦政府信息公开新要求、新形势,紧扣法定主动公开内容及群众需求,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法制宣传、政策找企业、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调整利企惠民、“六稳”“六保”、爱国卫生、电子商务进农村等栏目,确保所有主动公开事项在县政府门户网站集中发布,推进政府信息全链条、全生命周期管理。深入开展全县政府系统政务新媒体清理关停工作,对现有运维能力较差、更新较慢、互动回应功能缺失的政务新媒体进行清理整合,明确政务新媒体运维要求及责任,2023年,关停县教育体育局、大可乡共2个新浪微博账号,计划关停板桥街道微信小程序、增设县应急局1个微信公众号,全县36个政务新媒体账号纳入“全国政务新媒体备案系统”,其中抖音短视频2个、今日头条1个、微信订阅号19个、微信服务号3个、小程序+微信1个、新浪微博10个。实行政务新媒体信息发布日推送周报制,通过工作群发布推荐转载信息,每周五检查运维情况,全面推动我县政务新媒体健康有序发展。
(五)监督保障方面
一是加强督促指导。对照政务公开的要求、标准、规范,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全面自查,每日检查下发“石林县政府网站发现问题整改责任表”,明确整改要求及责任单位,严格按照《昆明市党政群网站及新媒体信息发布管理办法》中的政府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纠错机制时限要求,在工作时间内,一般问题在1小时内完成整改,严重问题在30分钟内完成整改;在工作时间外及节假日期间,一般问题在4小时内完成整改,严重问题在2小时内完成整改,进一步提升了石林县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及效率。加强对部门的指导,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梳理政府信息公开中易错词,形成常见错误汇总表下发到各部门,防范类似错误再次发生,2023年检查整改完成错敏词汇共3325个。
二是加强检查考核。坚持把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作为单项考核指标纳入县对各乡镇(街道)、各部门的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平时检查与年终考核相结合,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真正把政务公开工作与单位的中心工作同研究、同部署、同考核、同推进。
三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政务公开培训4次,对信息发布内容审核及昆明市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操作流程、政务公开常见问题等进行培训,整理并制发网站易错词汇,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工作人员业务能力。
三、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2 | 1 | 19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883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545 | ||
行政强制 | 66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5137.25 |
四、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1 | 0 | 0 | 0 | 0 | 0 | 1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0 | 0 | 0 | 0 | 0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2 | 0 | 0 | 0 | 0 | 0 | 2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7 | 0 | 0 | 0 | 0 | 0 | 7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2 | 0 | 0 | 0 | 0 | 0 | 2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重复申请 | 3 | 0 | 0 | 0 | 0 | 0 | 3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33 | 0 | 0 | 0 | 0 | 0 | 33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1 | 0 | 1 | 3 | 5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部分单位对政务公开工作责任意识不强,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不够,信息公开内容把关不严,对交办的工作落实不到位、不及时。二是政府门户网站版面、功能模块等设置无法满足新时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需进行更新完善。三是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需进一步深入,信息公开深度有待拓展。
改进情况:一是提高政治站位,压实责任。强化学习培训、层层传导压力,坚持常抓不懈,按照“谁主管、谁审批、谁负责”的总体原则,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事前审查、不定期抽查,定期评估通报,保障政务公开规范运行。二是加大对政府网站的运维投入,优化模块设置,了解群众诉求,及时更新网站内容。三是强化主动公开力度,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加大营商环境、就业、教育、医疗、养老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力度。加强公共资源配置、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领域信息公开工作。加强政府信息全生命周期管理,增强政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
七、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一)依申请公开收费情况
2023年,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按件、按量收费标准,本年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