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38号
建议答复的函
黄树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立项建设维则村田园综合体项目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镇已于2022年制定了《长湖镇2022年维则村田园综合体项目建议书》,项目计划用地地块面积约2200平方米,新建多功能框架结构建筑2层,占地面积1000平方米,建筑面积2000平方米,一层设置农特产品交易和展示区、室内烧烤区和游客接待区等;二层以餐饮休闲、旅游服务区为主,建筑物楼顶建设为观景区;新建户外停车场700平方米;新建户外烧烤及休闲区域300平方米;新建绿道、绿化区域200平方米;配备标识标牌、垃圾收集设施、灯光照明设施等。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积极申报,将该项目纳入2023年项目库,并积极与上级争取资金。资金到位即可实施。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周涵 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长政函〔13〕号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38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