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36号
建议答复的函
黄树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维则村绿美乡村建设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长湖镇将合国家卫生乡镇创建、爱国卫生七个专项等活动、农村村容村貌环境整治,围绕垃圾清运、坑塘治理、违建拆除、厕所改造等重点工作,深入打造长湖镇维则村绿美乡村建设。同时长湖镇将积极发动村委会、积极发动引导群众、乡贤和社会力量出钱出力支持绿美建设。通过向上争取一点、村集体投入一点、社会筹集一点、涉农资金倾斜一点、帮扶单位支持一点的办法,建立多元资金投入机制。将绿美乡村建设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发挥干部的干事创业热情,上下联动、部门协作、形成合力。二是坚持建管结合,进一步完善绿美乡村建设工作长效机制,推进此项工作常态化开展。积极探索建立积分奖励兑换制度,确保绿美乡村建设的成果持续发挥作用。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周涵 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长政函〔11〕号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36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