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22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22号
建议答复的函
毕永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加强流动商贩管理,营造良好经营秩序是我镇高度关注的重点问题。你的建议对于我们进一步完善市场监管工作,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有着重要的参考价值。我镇将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流动摊贩的监管:
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广泛宣传流动摊贩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宣传有关法律法规以及集镇环境与居民生活质量的关系,大力提高摊贩的法制素养和环境意识,使人们从思想上认识到流动摊贩等违章行为的危害性。
二是规范摊点设置,引导商户进场经营同时,在一些周边集贸市场少、沿街摊贩聚集的路段,本着“不影响交通、不影响市容、方便群众生活”的原则,结合学生收放假日时间节点,划定一些特色街区,或者选择一些宽敞的道路边或边角空地,作为临时摆摊的场地。
三是加强管理,联合城管、市场监管、派出所等部门开展经常性的督导检查,确保流动摊点的食品安全和商品质量,严厉打击假冒伪劣,维护正常的经营秩序。
四是加强引导,做好服务。提高管理执法力度,以建设和谐集镇为出发点,既要规范管理,又要加强宣传引导。同时,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对屡禁不止、严重影响环境、交通的摆摊行为依法管理依法处理,坚决清理乱设摊位。
下一步,我们还将积极探索长效管理机制,加强城市管理职能部门之间的协作,不定期联合各职能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对占道经营始终保持“高压”整治态势,对一些重点路段、重点部位乱摆乱放、占道经营现象露头就打,坚决杜绝流动商贩与执法人员打游击、违章行为反弹现象。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联系人及电话:周涵 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