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21号
建议答复的函
李秀芝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修建舍色村停车场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镇将该项目纳入2023年项目库,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财政资金。待资金到位后,立即实施项目。
感谢您对长湖镇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周涵 0871-67734009)
石林彝族自治县长湖镇人民政府
2023年7月26日
长政函〔4〕号长湖镇人民政府关于县第十八届人大第二次会议第221号建议答复的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