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对县人大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252号建议答复的函
高桂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组织企业开展能效管控政策宣传的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节能减排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及市委、市政府节能工作要求,我县全面贯彻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以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为主题,全面推进社会经济发展绿色转型,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目标奠定坚实基础。
(一)加强节能宣传。一是围绕每年全国节能宣传周和全国低碳日宣传重点,县节能办制定印发年度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方案的通知,广泛开展节能降碳宣传教育,大力倡导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组织行业节能牵头单位到广场开展节能宣传活动,向广大人民群众发放《节能小窍门》、《家电节能常识》等宣传资料600余份,不断提高群众节能意识,倡导节能低碳新生活。积极营造节能降碳浓厚氛围,推动全县节能宣传周和低碳日活动全面开展。加强宣传节能降碳和绿色发展理念,普及节能降碳知识,提高全民节能意识。宣传节能增效和碳达峰、碳中和最新要求,宣讲节能降碳相关政策措施,宣传全国及省、市、县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工作成效,传播有益经验和成功做法。二是召集全县重点用能企业、商贸企业召开座谈会,对节能减排政策、文件进行宣讲学习,倡导工厂、商务楼宇、商场超市等用电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节约用电、提高用电效能活动,在日常生产经营中的照明、空调等方面做好厉行节约,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三是采用新颖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各种宣传形式,广泛动员全社会参与节能降耗。充分发挥电视、广播、报纸等传统媒体优势,积极运用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兴媒体,结合工作实际开展各具特色的节能低碳宣传活动,组织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节能低碳行动,培育引领节能低碳新风尚。
(二)严格落实目标责任。全面贯彻落实能耗管控措施,制定印发石林县年度节能工作要点。2021年,市下达石林县单位GDP能耗目标任务下降2.9%,通过实施一系列能耗调控措施,2021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为50.89万吨标准煤,单位GDP能耗下降3%,圆满完成目标任务;2022年市下达石林县单位GDP能耗目标任务下降2.5%,2022年全县能源消费总量为48.26万吨标准煤,同比下降5.2%,GDP能耗下降8.5%,超额完成目标任务。
(三)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制定印发《石林县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能耗“双控”工作总体实施方案》,坚决遏制“两高”项目落地石林,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动低效落后产能退出,开展“两高”项目的梳理排查工作,排查企业19户,项目20个,从项目立项、环评、能评、安评、用地等方面认真仔细排查,摸清家底,在省节能办反馈的全市“两高”项目排查问题企业清单中,石林县无叫停整改企业。
(四)扎实开展工业节能节水。一是引导重点用能企业不断实施技术改造,引进先进节能设备及生产工艺,促进企业能源消费总量及单位产品能耗不断下降。组织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积极开展节能诊断,并按照诊断意见完成整改工作。以建材、农副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动自愿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通过实施一批中高费清洁生产方案,鼓励企业逐步淘汰高耗能生产设备,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及节能设备,不断降低企业能耗总量,提高企业用能效率。2021年,云南磐亿建材有限公司、石林县裕泰石材厂、中种集团云南种业有限公司等3户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2022年,石林众达混凝土有限公司、石林县永茂石材厂、石林金路达异型石材厂等3户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成功创建为省级绿色工厂。目前,石林县共有22户企业通过清洁生产审核。二是结合县域工业企业生产情况,逐步提升园区行业用水节水管理水平,加强分散式再生水利用率监管,完善企业用水系统集成优化建设,以建材、食品加工等行业为重点,大力推动清洁生产用水核查和严格执行非居民用水户用水定额和累进加价管理。组织工业行业开展用水高耗能生产设备技改,引进先进生产工艺及节能设备,不断降低工业企业用水能耗总量,提高用水效率。同时,组织昆明海螺水泥有限公司开展用水节约年度复检工作,对高耗水行业开展水量平衡测试和节能创建,督促和指导企业通过落实工作责任,强化推进节水技术改造,降低行业用水成本并获得效益。逐步优化产业布局,推动行业再生水循环梯级科学合理利用。
(五)坚决淘汰落实产能。制定印发《石林县2022年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方案》,以水泥、石灰窑等行业为重点,组织全面摸底排查,确保不留“死角”、不留“隐患”,经排查,石林县辖区内暂无淘汰落后产能存在。开展已关停退出落后产能复查和历次督导检查反馈问题“回头看”,严防已关停退出落后产能死灰复燃,确保反馈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六)抓好公共机构节能。一是制定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公共机构实施节约用电执行方案》,全县各级公共机构率先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电梯、空调、照明等方面厉行节约,在保证基本用电基础上全面降低用电量。二是全面推进节约型机关创建工作。2022年18家单位完成节约型机关创建,全县创建范围内机关单位100%建成节约型单位。
二、下步工作
紧扣昆明市“十四五”节能减排综合工作目标,采取有力措施,督促企业合理制定用能计划,实施能耗预算管理。
(一)加强工业领域控能管理
全县工业企业占全县能源消费总量的45%左右,与工业对GDP贡献度(工业占全县GDP的比重为13.8%)不相匹配。所以,做好工业节能对石林县能耗“双控”工作至关重要。一是调工业产业结构。通过产业结构调整,降低高能耗产业占比,提高可再生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占比,如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加大工业招商引资力度,引进一批产值高、能耗低的优质项目,培育发展新兴产业,为工业经济发展注入新鲜血液。二是引导鼓励企业技术改造。提升工艺水平,推广新技术、新设备,淘汰落后工艺,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和节能诊断,进一步规范企业管理,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三是淘汰落后产能。全面排查淘汰类、限制类产能,继续做好关闭、淘汰落后产能工作,为新兴产业、高技术产业腾出用能空间。
(二)加大三产领域节能行动。一是各机关单位、企事业单位率先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电梯、空调、照明等方面厉行节约,出台机关单位节约用电方案,在保证基本用电基础上尽可能少用电,全面降低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用电量。二是倡导各类商务楼宇、商城超市等商业用电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节约用电活动。从照明、空调、电梯等方面厉行节约,出台楼宇商超节约用电方案,全面降低服务业领域用电量。三是倡导交通领域公交用电企业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好节约用电活动。从空调、广告亮化等方面厉行节约,鼓励公共交通绿色出行,出台交通领域节约用电方案,全面降低交通领域用电量。四是倡导城市亮化方面开展节约用电活动。楼宇灯光、道路照明、景观亮化等方面厉行节约,出台城市亮化节约用电方案,全面降低城市道路及景观用电量。
(三)加大节能宣传力度。以创建国家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国家生态文明城市为契机,按照国家、省市关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决策部署,组织开展相关宣传活动,提升全社会节能意识和节能能力,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持续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和最美丽省份典范城市建设。
衷心感谢您对石林县节能减排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我们将全力以赴,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推动全社会节约能源,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保护和改善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朱静 0871-67796714)
石林彝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