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3年,石林县市场监管局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认真按照县委、县政府有关信息公开工作部署,把不断提升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作为转变工作职能、推动石林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重要举措来抓,保证保证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保障公众的知情权、监督权和信息获取权。现将石林县市场监管局2023年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主动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形成“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业务科室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为确保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具体工作。全年通过石林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产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食品安全、工商登记、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等重点领域政务信息63条。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23年,我局收到依申请公开10件,其中,通过在线申请3件,信函申请6件。均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办理答复。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确认局办公室为政务信息公开承办科室,明确专人牵头,各部门配合,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落实信息发布审核制度,严格履行保密审查,逐级审核,确保公开信息不涉密,文稿严肃认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明确政府信息的保密审查应当由信息拟稿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步意见、信息拟稿人部门负责人提出是否公开的初审意见、机关政策法规科提出是否公开的审核意见、机关信息公开保密审查领导小组提出审查意见,最后经信息拟稿部门分管领导审查批准。
(四)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积极主动配合县政府信息公开办做好“石林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平台信息公开工作,做好“石林市场监管”微信公众号的运行维护。
(五)监督保障情况。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全面落实《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工作考核办法》,积极开展考核工作,明确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的范围、形式、时限等要求,并在门户网站上公开咨询和投诉渠道,及时回复社会关切,广泛接受社会监督。为确保本单位平台建设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制度,确保信息发布的时效性、范围的准确性,严格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信息发布、转发审查机制,切实将“三审三校”“编审分离”“读网纠错”等制度落实到位,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协同联动,加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等有关信息的转载力度,及时准确传递党和政府权威声音。对平台发布内容进行全面检查,确保内容准确、更新及时、表述规范,坚决杜绝出现政治性表述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0 | 0 | 0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10659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174 | ||
行政强制 | 59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10 | 1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3 | 3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2 | 2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1 | 1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3 | 3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1 | 1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10 | 1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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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该项工作的高标准、严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如:信息公开形式缺乏多样化,公开规范性和时效性需要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业务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改进:一是强化业务培训,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文件精神,提高对信息公开工作的认识,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加强与政府信息公开办、融媒体中心等单位沟通对接,进一步完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按要求做好信息公开工作。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建设,提高政府信息公开水平,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完善和充实政府信息公开内容,做到及时增删,确保信息公开内容的合法、全面、及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函〔2020〕109号),2023年度本单位未发出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收费通知书,未收取信息处理费。严格落实昆明市2023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做好信息公开相关工作。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