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石林彝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公布石林彝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全面推进全县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进一步提升乡镇(街道)治理服务能力,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乡镇(街道)行政职权基本目录和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的决定》(云政发〔2023〕9号)、《中共昆明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昆明市司法局 昆明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关于印发昆明市落实云南省乡镇(街道)明责赋权扩能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昆政务发〔2023〕9号)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将《石林彝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9月20日
石政发〔2023〕15号附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统一赋予乡镇(街道)部分县级行政职权指导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