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法治建设自检自查报告
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当好排头兵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石办通〔2023〕8号)精神,为更好发挥法治固根本、稳预期、利长远的保障作用,在法治轨道上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实现我县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争先进位的目标要求,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对照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法治督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治县办〔2023〕8号)中涉及的重点督察项目逐项进行了认真的梳理。现将自检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一、法治建设工作推进情况
(一)群众法治教育情况。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从执法、普法、法律服务、政务服务、法治宣传等多方面入手,全方位优化提升法治服务群众的水平和能力,找准关键环节、改进工作方法、扭转不利局面,为持续提升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供有力法治保障。将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作为检验法治建设成效的重要标尺,准确把握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提升工作特点,不断增强广大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坚持系统联动、分类施策、持续改进、集中发力,以提高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为目标、强化问题整改为关键、规范行业系统为保障,认真抓好法治建设短板问题的整改落实,把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机关干部依法行政意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贯穿全年的始终,通过党组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法律法规知识学习与政治教育结合起来,法制宣传与业务培训结合形式,推进干部职工的法治教育。结合石林民族文化特点,积极开展普法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利用“石林文旅”微信公众号、微信工作群、微博、LED电子显示屏,有针对性开展宣传活动,以图文并茂的方式向广大群众宣传普及法治主要内容。结合工作实际,将普法宣传任务融入日常巡查、执法、管理和培训等各项工作中,形成常态化普法。同时利用特殊节点,各科室、下属各单位协同配合,积极开展“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5.19”中国旅游日、“6.26”禁毒宣传日、“12.4”宪法日、民法典宣传月、安全生产月、网络安全宣传周等专题专项普法活动面向执法、管理、服务对象以及社会公众开展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结合《民法典》颁布施行以及《行政处罚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修订,制定年度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确保普法工作顺利进行。
(二)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法治文艺情况。2023年4月,石林县文化馆为板桥街道优秀文艺队开心文艺队创作了花灯音乐快板《板桥面貌日日新》。节目主要以民间文艺团队喜闻乐见的花灯音乐快板形式,从夫妻恩爱、邻居和睦、理性信访、电讯诈骗、自我维权、品行道德、环境保护、杜绝赌博、远离毒品、酒后驾车等十个方面宣传普及法律知识,警示教育广大人民群众。此节目在“五·一”劳动节、石林阿诗玛文化旅游节文艺展演中参与了展演,在板桥血桃节文艺展演中参与了演出,得到观众的一致好评。两场演出以线上线下方式进行,主要覆盖了群众和游客及少数学生,线上线下观看人数达25000余人。
(三)推动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加强红色法治文化的保护、宣传和传承。
由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牵头,会同石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石林县乡村振兴局,草拟了《石林县县级非遗工坊认定和管理办法》,目前已完成三家单位签批程序,待联合发文。结合石林县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和保护实际,县文化和旅游局草拟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报请县委、县政府审议通过并印发。
利用“5.18国际博物馆日”、“中国文化和自然遗产日”、文化下乡、党政领导廉政文化警示教育、党员党性教育等节日及活动,在县城、社区、乡镇(街道)等地组织开展文物安全、文物保护法规宣传。利用微信公众号新媒体,大力营造“文物保护,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提高了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坚持“保护为主”和“打防并举”的工作方针,进一步落实文物安全保护责任制,加强与县公安局刑侦队、治安大队进行工作联动,联合开展历史文化资源违法犯罪案例宣传,加强田野文物日常的巡查和管护,做到防患于未然,严厉打击破坏历史文化资源犯罪行为,近年来未发生过文物火灾、失窃、损毁文物等案件和法人违法行为。联合县消防救援大队对全县23项文物建筑进行定期检查,每年开展不少于4次的文物安全巡查工作,加强文物安全巡查力度,有效预防了未批先建、破坏损毁文物本体和环境、影响文物历史风貌等法人违法行为,对发现问题进行及时整治。
图书馆不仅向群众宣传了党的二十大精神、宪法以及各行业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同时还围绕平安建设、国家安全、交通安全、社会治安等宣传内容,向群众讲解了安全防范知识、提供法律咨询等相关服务。还向广大群众发放了图书馆免费开放项目、《公共图书馆法》、《云南省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条例》、禁毒防艾、文明旅游、“你选书 我买单”、移动图书馆带回家等宣传材料。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工作,积极营造出了全县综治和平安建设浓烈氛围,进一步提升全县综治和平安建设工作的整体水平,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热情,提高知晓率,凝聚全社会力量,推动综治维稳和平安建设各项任务的落实工作发挥了积极作用。
(四)行政执法和服务突出问题整治涉及的指标整改提升情况。
针对旅行社退费不及时、未按合同提供相关服务、旅游购物退还货纠纷等突出问题,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首先实行“两两搭配”模式和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急件催办、统计分析制度,对游客投诉严格做到“有件即响、快速转办、高效办结”。一是对涉及旅行社退团退费及旅游合同服务等问题,坚持“投诉就是最好的线索”,第一时间核查,了解游客诉求,做好调解工作,如查实旅行社存在违法违法经营行为,立即立案调查;二是严格执行《云南省游客购物退货监理中心退货服务工作指南》和《云南省游客退货中心服务点退货服务工作指南》,与市场监管部门共同做好“30天无理由”退货工作,切实维护游客合法权益。
其次,强化学习培训,提高投诉处置工作人员的整体业务能力和水平,严格执行“每周工作例会”制度,投诉处置工作人员认真总结一周投诉处置情况并进行汇报,对投诉件逐件分析研判,对疑难投诉问题进行集中讨论学习,提高投诉处置应对能力。2023年1月—10月,共收到涉旅投诉(旅行社退费问题、旅游合同服务问题、游客购物退换货问题)66件,所有投诉件均第一时间响应并快速反应,文旅、市场监管两部门共同协作,根据被投诉对象、投诉内容、游客诉求及时办理,投诉件平均办结时长为10分钟,办结率达100%。
(五)着力提高普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1、把普法融入行政审批与监管全过程,通过公开征求意见、听证会等形式扩大社会参与。例如:2023年6月,根据《娱乐场所管理条例》第五条、第七条、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的设立条件,我局组织人员对申请设立歌舞娱乐场所的单位进行了现场勘察,符合初步设立条件。为在政府决策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体现民意,集中民智,增加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众参与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根据国家《娱乐场所管理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重大决策听证制度的规定,以及《昆明市重大决策听证制度实施细则》要求,我局举行了娱乐场所行政许可听证会,直接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后,按程序办理,同意设立许可。
2、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办案中开展普法的工作指引。在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中,加强普法宣传。3年来,没有发生一起针对执法人员的投诉、没有发生过一起行政复议及诉讼案件。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务实高效、改革创新、统筹协调”的基本原则,着力推进行政执法透明、规范、合法、公正,不断健全执法制度、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全面提高执法效能,推动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行政执法体系和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确保本机关依法履行法定职责,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推进依法治县奠定坚实基础。
二、本级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经验做法
(一)案件查办迈新阶。落实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工作制度,每年整理发布以案释法典型案例,积极申报全国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创新典型案例。例如:在查办一起违规接纳未成年人进入网吧的案件办理中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保护原则,优先适用专门法、特别法、上位法,助推未成年人保护全面落实。该案件系首例云南省文化市场领域应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查处违法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案件。受到省、市主管部门及检察院的高度评价。云南日报、文旅头条等多家媒体进行了宣传报道。再如:在查处某KTV擅自从事娱乐场所经营活动案中在依法可控范围内,给予行政处罚的同时,采取提醒、规劝相结合的方式。指导企业及时改正,依法经营,既不违背立法精神,也体现了宽严相济、法理相融的执法理念,让企业感受“有温度的执法”。
(二)学法经常化、制度化。汇编了公共法律、法规、规章类、文化类、旅游类、文物类、著作权类、新闻出版类、电影、广播电视类、文化综合执法规章、制度类等8大类常用法律法规条文40套发放至局系统各科室、直属单位,并根据法律法规修订实际对汇编进行更新。
(三)学法主题明确,重点突出。认真落实《昆明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考评的通知》要求,4名执法人员完成在线学习培训和在线考试,达标率100%;坚持开展周五微讲堂活动,本着“立足岗位、注重实效”的原则,以“执法队伍专业化”为目标,提升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业务技能,本年已组织开展4次业务学习;组织1名执法人员参加2023年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认证考试,通过率为100%;分批组织执法人员参加省市执法业务培训班。
三、本级本领域法治建设工作存在问题不足
虽然我局在法治建设工作中取得了一些成果,但仍存在着不足:法治思维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宣传教育还不够深入广泛;执法队伍整体素质有待提高;执法力度还要加强,执法设施设备还有待进一步提高等。究其原因:一是新一轮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后,人员的减编与日渐增加的新业态矛盾突出,行政执法工作举步维艰,导致执法效能低下。二是面临人员结构老化、混岗、执法人员严重不足的困境,业务知识不精不高。
四、下一步打算
(一)持续做好法治宣传工作。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制定并发布年度普法责任清单,做好宪法及文化和旅游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普法宣传活动,丰富普法宣传形式。充分发挥我局公共文化服务优势,开展具有文旅特色、形式多样的普法活动。
(二)健全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规章制度。结合我局的工作实际,有计划有步骤地完善各项规章制度,全面深化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努力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深入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不断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切实加强法律培训,努力提高法律素质和依法办事能力。进一步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运行管理体制.
(三)持续做好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工作。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完善和理顺文化和旅游行政执法体制,严格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执法效率。加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强化队伍建设。做好本年度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审查、执法资格证注册、执法资格证考试等工作。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10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