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华瑜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关于李华瑜等同志任免职务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根据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石干〔2023〕111号文件精神,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
李华瑜同志任石林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免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段建华同志任县应急管理局副局长;
张四红同志任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副大队长(试用期一年);
毕奇兰同志任县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
唐丽琼同志任县交通运输局副局长;
毕贤德同志任圭山国家森林公园管理处副处长,免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职务;
杨骞同志任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
佘邦华同志任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海军同志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聪聪同志任县城市更新改造办公室专职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免去毕冬同志县城市管理局副局长职务;
免去王青同志县工业和信息化局副局长职务。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