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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015125076-202310-759495 主题分类: 征收土地信息
发布机构: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日期: 2023-10-13 17:59
名 称: 征收土地预公告(石政征预公告〔2023〕11号)
文号: 关键字:

征收土地预公告(石政征预公告〔2023〕11号)

发布时间:2023-10-13 17:59 浏览次数: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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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相关规定,在符合我县(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用途管制、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公共利益需要的前提下,拟开展征收土地工作,现将拟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中第款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区综合服务、社会福利、市政公用、优抚安置、英烈保护等公共事业需要用地的规定,可以征收土地的情形。

二、征收土地范围、面积、用途

征收范围:征收面积为0.9164公顷,共涉及1街道1个村1个村民小组,具体为石林街道办事处乐尔村村民委员会天生桥村民小组,详见拟征地示意图。

三、开展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组织有关部门对本次征地的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以积极支持配合。

四、有关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包括新建房屋,种树、种草、种林或者种其他经济作物等。违反规定,在土地征收预公告发布后抢种粮食、树苗等其他经济作物,抢建房屋或者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31013


石林彝族自治县2023年度第六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土拟征收土地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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