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公布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按照《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昆明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昆政办〔2023〕39号)要求,结合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实际修订形成《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公布,并将有关修订情况通知如下: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修订情况,新增“举办高危险性体育赛事活动许可”,由省体育局主管,省体育局和设区的市级、县级体育部门实施;将省体育局主管的“临时占用公共体育设施审批”修改为“临时占用公共体育场地设施审批”。
二、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云南省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3〕24号)明确的实施机关,结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对“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签发”“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签发”“生产、储存烟花爆竹建设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燃气经营许可”实施机关作出调整。
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和修订等情况,对部分行政许可事项的设定和实施依据等内容作出调整。
四、县级各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及时调整完善本部门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和实施规范,严格依照清单实施行政许可,不断强化实施情况动态评估和全过程监督,扎实有效做好全面实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管理工作。此前县内行政许可事项与本清单不一致的,以本清单为准。
附件: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10月10日
石政办发〔2023〕80号附件 石林彝族自治县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