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园区、县直各部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水平,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等规定,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按时完成。列入目录的重大决策事项必须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确保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决策事项未按规定履行有关程序的,不得提交县政府常务会议审议。
二、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重视重大决策的档案管理,对决策立项和决策过程中形成的程序证明材料及时整理归档,实现重大决策全过程记录。
三、重大决策事项实行目录管理,并根据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点任务情况实行动态调整,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根据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2023年度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
目录
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2023年度石林彝族自治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 决策事项名称 | 承办单位 | 拟提交决策时间 |
1 | 石林彝族自治县“十四五”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规划 | 县民政局 | 第二季度 |
2 | 石林彝族自治县关于进一步做好义务教育课后服务的 实施方案 | 县教育体育局 | 第二季度 |
3 | 石林彝族自治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 | 县自然资源局 | 第二季度 |
4 |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调整方案 | 县城市管理局 县发展改革局 | 第四季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