撤销行政许可《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3〕6号)公告
撤销行政许可公告
经调查核实,发现石林天奇实业有限公司于2013年3月5日申请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3〕6号)存在审批手续不符合当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主席令〔2007〕第74号)第三十八条规定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本机关决定撤销石林天奇实业有限公司取得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3〕6号),现予以公告。
自本公告之日起,该《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地字第〔2013〕6号)不再具备任何法律效力,各利害关系人如有异议,请自公告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我局提出异议。
特此公告。
附件:
附件:撤销行政许可决定书(石自然资撤字〔2023〕006号)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