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78号提案答复的函
高磊委员:
你在政协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石林县城部分公园或广场划定自由式彝族大三弦舞狂欢活动场地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本提案的基本情况
《彝族三弦•舞撒尼大三弦》是石林民族民间传统舞蹈,2008年6月14日经国务院(国发〔2008〕19号)批准,列入第二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名录。近年来国家对传统文化保护与传承工作力度加大,石林民间涌现出一大批热爱大三弦舞蹈的男女青年,对大三弦舞的传承发展作出了突出贡献。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彝族撒尼大三弦舞由传统民间舞蹈逐渐演变为集传统、娱乐、体育为一体的群众性舞蹈形式,参与面广,影响力大,是石林地方传统文化的重要展现形式。大三弦舞为列队式集体舞蹈,开展此项活动需要适合的场地,因此,为自由式彝族大三弦舞狂欢活动明确场地十分有必要。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石林县文化和旅游局联合县城市管理局专题研究,形成决议,暂定石林县顶德顺大酒店对面民族团结广场和财富中心小广场划为县内自由式彝族大三弦舞狂欢活动场地。活动时间每晚19时至22时。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一是加强对场地卫生、秩序维护,确保自由式彝族大三弦舞狂欢活动正常进行;
二是严格督促,文明管理,对活动时间超过22时的人员进行劝回,以免影响周边市民休息。
三是及时报备,信息畅通,对确定的活动地点及时报备公安部门,确保安全有序。
感谢您对石林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朱丹琪 0871-67796409)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