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27号提案答复的函
尊敬的赵咏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结合乡村振兴持续推进红色文化和民族文化建设的建议》已交我局研究办理。为做好办理工作,县文旅局专门成立了提案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施丽红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副局长担任,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通过调研和面商,结合实际情况,现将办理结果答复如下:
文化建设助力乡村振兴,既要塑好形,也要铸好魂。近年来,县文化和旅游局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文化振兴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大力夯实公共文化服务阵地,持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深挖乡村文化旅游资源,注重乡村文化历史传承保护和利用,丰富乡村文化生活,不断提高乡村社会文明程度,为乡村振兴持续提供强大精神动力。
一、奠定乡村文化振兴基础
落实“基层公共文化服务包”项目资金,持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我县基层公共文化服务专项资金增至人均20元。结合昆明市创建第四批国家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示范区工作,实施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工程,采取整合改扩建的方式,共实施乡镇(街道)文化站达标建设项目5个,提升项目2个;实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达标建设项目76个,提升项目17个。实现了县级公共图书馆、文化馆,7个乡镇(街道)文化站、96个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站舍面积全达标,功能齐全,管理人员配备到位。石林县文化馆达到国家一级馆标准,民族图书馆达到国家三级馆标准。实施县文化馆、图书馆总分馆建设和法人治理改革工作,初步建成以县级总馆,7乡镇(街道)分馆,21个村(社区)服务点的总分馆体系,实现总分馆图书资源的通借通还、数字服务的共享、文化活动的联动和人员的统一培训。成立县文化馆、图书馆理事会议,加强对两馆的管理。依托昆明市公共文化云平台,实现市、县两级文化馆数字化资源互联互通,实现与国家公共文化云、云南公共文化云等国家、省级平台对接。打造新型公共文化空间5个。
二、强化乡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
做好公共文化设施免费对外开放。全县公共图书馆、文化馆、乡镇(街道)文化站、行政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实现免费对外开放。7个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96个村(社区)综合文化服务中心无线网络全覆盖,让广大群众可以通过固定上网终端、手机等多种方式使用公共文化数字服务产品。大力开展文化惠民活动,增强群众文化获得感。持续打造石林火把节、阿诗玛文化旅游节节庆文化活动品牌。贴近城乡群众需求,开展“文化进万家”“戏曲进乡村”“文化科技卫生三下乡”等系列群众文化活动,丰富农村群众文化生活,营造良好的乡村文化氛围。每年举办各类群众文化活动超过300场次。
三、整合乡村文化旅游资源
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底蕴丰厚。目前,全县共有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12个,其中省级3个(糯黑村和月湖村传统文化保护区、阿着底彝族撒尼族刺绣之乡)、市级5个(维则村、海宜村、芭茅村、大老挖村、下冒水洞村传统文化保护区)、县级4个(上蒲草村、岩子脚村、红路口村、矣美堵传统文化保护区)。围绕传统文化保护区(村)和优秀传统村落着力打造以展示原生态民俗风情、各具特色的乡村旅游点,形成了以糯黑撒尼文化、阿着底农家乐、彝族第一村特色客栈、矣美堵彝青文化、堡子红色文化为代表的乡村旅游产品。堡子村创建为昆明市乡村旅游示范村;石林街道被命名为云南省旅游名镇,彝族第一村和糯黑村被命名为云南省旅游名村,糯黑村被国家文旅部列入第二批全国乡村旅游重点村名单、成功创建为中国传统村落、云南省旅游名村、云南省特色民族村。
加强红色文化资源保护和利用工作。加大滇桂黔边区(石林县)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利用,《滇桂黔边区(石林县)红色旅游资源保护利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已完成可研并获得批复。积极推进中共石林历史展览馆堡子分馆(张炽烈士纪念馆)、长湖分馆(毕恒光烈士纪念馆)建设,目前张炽烈士纪念馆已建成开放,毕恒光烈士纪念馆建设积极推进中,拟于今年年底建成开放。1条乡村旅游线路入选昆明市乡村旅游示范带;4条红色旅游线路入选昆明市精品红色旅游线路、2条红色旅游线路入选云南省红色精品旅游线路。
四、丰富乡村旅游文化内涵
(一)聚焦打造节庆品牌。以传统节日、民间民俗活动为契机,深度挖掘石林文化资源,讲好石林故事,推进以民族风情、时尚元素为特色,吸引力强、趣味性强、体验性强的文化旅游宣传活动,做实十大旅游宣传活动(石林国际火把狂欢节旅游宣传活动、石林阿诗玛文化旅游节宣传活动、石林长湖露营文化旅游宣传活动、石林彝族密枝节旅游宣传活动、中国农民丰收节旅游宣传活动、石林苹果文化旅游宣传活动、石林斗牛文化旅游宣传活动、石林血桃文化旅游宣传活动、石林人参果文化旅游宣传活动、石林枇杷文化旅游宣传活动),持续提升地方特色文化节庆品牌,纵深推进文旅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积极开展乡村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挖掘整理和项目申报认定。全县拥有各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名录的项目共120项,其中,国家级名录4项、省级8项、市级30项、县级78项。彝文手抄本《指路经》、《纳多库瑟》纳入国家级珍贵古籍文献名录。全县共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代表性传承人233名,其中,国家级5名、省级20名、市级49名、县级159名。有省市县民族传统文化保护区、艺术之乡、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基地、示范学校30个,其中省级4个、市级9个、县级17个。保护内容涵盖民间文学、民间音乐、民间舞蹈、民间美术、传统手工艺等9大类别,形成了国家、省、市、县四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体系。
(三)加强乡村文艺创作。2022年受到市级以上业务部门表彰14次。其中,国家级3次、省级5次、市级6次。李毅、吴小涛创作的农民画作品《幸福彝乡•美好生活》《金柿飘香醉彝寨》入选“幸福小康 美好生活”全国农民画作品展。金牛创作的作品《惠民政策暖人心》参加了由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中央文明办二局、文化和旅游部公共服务司、中国美术家协会、中国民间文艺家协会举办的“新生活·新风尚·新年画”--我们的小康生活主题美术创作征集展示活动。由石林县文化馆选送的董绍褔水彩作品获:“云南省第五届彩云奖”。代表昆明市参加云南省第十二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活动任务《彝族叉舞》获“优秀奖”。石林县声乐《口弦情深》、舞蹈《彝族叉舞》分别获昆明市第六届民族民间歌舞乐调演银奖和铜奖。石林县文化馆获“昆明市名匠工作室”,金牛获“市级名匠”称号。
下一步,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继续加大乡村文化振兴工作力度,持续强化公共文化服务供给,夯实乡村文化的底蕴,丰富乡村文化生活,继续以乡村文化温润乡村“精气神”,提升农村群众文化参与感、获得感、幸福感。打造乡村文化振兴新亮点和民族文化品牌。挖掘优秀传统文化资源,加大与乡村文化相关的非遗项目保护力度。加强对非遗代表性传承人的扶持。壮大非遗传承人才队伍,扶持传承人带徒传艺、开展传习和培训活动,增强传承人可持续发展能力。深挖乡村旅游特色资源,大力发展乡村旅游新业态。按照A级景区标准配套乡村旅游相关设施,支持乡村旅游产品开发,塑造一批富有地方特色的乡村旅游目的地。
感谢您对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侯志纹 0871-67799880)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