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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旅游文化小组各位委员:

你们在政协石林彝族自治县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重新组建石林阿诗玛艺术团的建议》已交由我局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本提案的基本情况

(一)石林阿诗玛艺术团历史沿革

1966年5月,成立路南彝族自治县山区文化工作队1968年更名为毛泽东思想文艺宣传队,1969年12月撤消,1971年5月“路南彝族自治县文艺工作1989年4月更名为路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艺术团,1998年路南县更名为石林县,阿诗玛艺术团更名为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艺术团

2012年5月,为贯彻落实中央文化体制改革措施,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艺术团组建为石林彝族自治县民族文化工作队2021年12月,按照石编〔2021〕25 号《中共石林彝族自治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优化县文化和旅游局部分事业单位的批复》文件,撤销县民族文化工作队,人员实行带编分流到县阿诗玛文化传承与保护中心、县文化馆。

(二)文艺创作情况

自成立以来,先后创作了歌舞《学毛著》《收租院》、彝族舞蹈《织麻舞》《赶跤场》《刀舞》《叉舞》《霸王鞭》《洗麻》《牧叶情》《大三弦》《抢包》《大鼓舞》《阿诗玛的回音》《火一样的民族》《阿诗玛的婚礼》《远方的客人请您留下来》《搓帕大三弦》《洗麻歌》等许多精品舞蹈节目,创作了歌舞剧《山寨婚礼》、撒尼小品《打亲家》《斯咋布》《烟贩子》等、音乐情景舞蹈《唱响阿诗玛》。2006年创作上演《阿诗玛迷地》主题文艺晚会;2016年组织创作、演出《远方的客人请您留下来》主题文艺晚会。期间,带着具有石林民族特色的文艺节目先后到国内多个一线城市及新加坡、加拿大、法国等地进行文化交流演出,受国内外观众的一致好评,为宣传石林、宣传阿诗玛文化作出了最大贡献。

(三)获奖情况

建团至今,创作、表演的许多歌舞节目曾荣获过国家、省、市级以上的奖项。1993年第三届中国沈阳国际秧歌(民间舞蹈)节国际民间舞蹈邀请赛获编导一等奖、表演奖。昆明市新剧(节)目展演:1996年《这里是阿诗玛的故乡》中“牧羊歌”荣获歌舞编导奖,“大三弦”“鼓与火”荣获优秀编导奖、1998年《相聚在石林》获编导二等奖、2000年舞蹈《洛山迷的搓》获编导二等奖。1999年《洗麻歌》荣获云南省彩云奖——彝族舞蹈银奖。2000年,撒尼舞蹈《洗麻歌》获全国第十届“群星奖”舞蹈比赛金奖。2009年声乐《陪草迷》获云南省第六届社会文化“彩云奖”展演奖,云南省首届“大家乐”群众文化广场舞蹈大赛撒尼舞蹈《大三弦》获银奖。2011年云南省第七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舞蹈节目《维录姑(撒尼绣)》获优秀奖。2010《撒尼健身操》参加云南省第九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荣获金奖;2013年新编《撒尼健身操》参加昆明市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荣获一等奖;2014年新编《撒尼健身操》参加云南省第十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荣获银奖;2017年参加第十一届昆明市民族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规定操》类荣获一等奖;2018年12月参加云南省第十一届少数民族传统体育运动会民族健身操比赛荣获银奖。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县文化和旅游局高度重视第112107号提案,结合《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22〕55号)》精神要求,落实深化石林彝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林县)国有文艺院团(以下简称院团)改革工作,计划于2023年9月底前完成石林彝族自治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

2023年3月-7月,组织召开《石林彝族自治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研讨会3次,组织相关单位及专业人士对改革实施方案内容进行研究讨论,并征求相关单位意见,形成《石林彝族自治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第四轮修改稿。结合石林县实际情况及石林县民族文化工作队(原阿诗玛艺术团)基本情况,明确石林国有文艺院团的功能定位,找准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目标,加强组织领导,梳理改革任务,建立国有文艺院团运行保障机制,完善工作保障措施。

积极与市文化和旅游局沟通交流,深入学习昆明市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方案,认真研究改革工作要求,找准改革重点对症下药,提升石林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质量;与寻甸、禄劝等自治县多次就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进行交流,认真学习楚雄州等具有示范意义的国有文艺院团改革方式方法,完善《石林彝族自治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按照“政府支持、市场运作、公益惠民”的原则,进行石林县国有文艺院团的改革。

积极与县委编办进行对接,根据《中共昆明市委办公室 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昆明市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昆办通〔2022〕55号)》要求及石林县实际情况,草拟《关于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歌舞团的请示(待审稿)》,拟定石林阿诗玛歌舞团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及运行体制,目前相关文件在进一步完善中。

三、下步工作方向

下一步,县文化和旅游局将结合省市有关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的要求,结合征求到方案制定中征求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石林彝族自治县深化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深入研究《关于成立石林彝族自治县阿诗玛歌舞团的请示(待审稿)》,对石林阿诗玛歌舞团组织架构、人员编制及运行体制,等内容进一步细化完善,落实国有文艺院团改革工作,有力有序完成改革工作任务。

感谢您对石林文化旅游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朱丹琪 0871-67796409)

石林彝族自治县文化和旅游局

                              20239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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