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50号 提案答复的函
山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养殖粪污染资源化利用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石林县畜牧养殖发展迅速,牧原年出栏50万头生猪产业化养殖项目石林一场、石林三场、石林四场、石林五场,云南神农林口铺年出栏18万头优质仔猪扩繁基地及螺丝塘育肥基地,东辉肉鸡标准化养殖厂,温氏一体化养殖基等先后建成投产。石林县畜牧养殖业高速发展,但养殖生态环境污染形势日趋严重。
针对您所提出的“一是加强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向全县养殖企业推广,最大限度减少养殖企业产生的粪便和废水对周围环境的污染;二是通过政府吸引有机肥加工厂利用当地资源(人参果秸秆、蔬菜等)进行烘干粉碎,用于养殖业以增加此类资源的利用率,减少秸秆焚烧的情况,增加有机肥料的附属价值”的建议。2020年6月4日农业农村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明确畜禽粪污还田利用要求强化养殖污染监管的通知》(农办牧〔2020〕23号)明确了“养殖场户应当切实履行粪污利用和污染防治主体责任,采取措施,对畜禽粪污进行科学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防止污染环境。从事畜禽规模养殖要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要求,建设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并确保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代为实现粪污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对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设施配套不到位,粪污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还田或向环境排放,不符合国家和地方排放标准的,农业农村部门要加强技术指导和服务,生态环境部门要依法查处。”同时还明确了畜禽粪污还田利用政策和还田利用标准规范。下一步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将会积极向上争取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绿色种养循环等项目,持续提高石林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率,为打造绿色健康高效的现代高质量畜牧业而努力。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鑫 0871-67796139)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