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05号提案答复的函
李兰英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地理标志农产品品牌化建设,以品牌效应推动现代农业发展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石林县成功申报认证四个农产品地理标志,分别为2009年申报登记 “石林甜柿”,产品生产总规模2000公顷,年产量4500吨;申报登记 “圭山山羊”,产品生产总规模年出栏4.4万只;2011年申报登记 “石林乳饼”,认证产品生产总规模年产量1400吨;2018年申报登记 “石林人参果”,产品生产总规模5333公顷,年产量16万吨。
(一)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情况
石林人参果经过27年的发展,在高海拔冷凉石漠化山坡地上取得较好效益,成为石林县农民增收、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乡村振兴的支柱产业,至2022年,全县人参果种植面积达16.9万亩,总产量30.08万吨,总产值16.66亿元。全县人参果种植销售专业合作社68家,绿色食品认证7个,市级龙头企业5个,省级示范社4个,建成人参果产业园区1个集果品分选、包装、储藏、物流一体,人参果大型交易集散地4个,有果品分选线12条,分选包装车间40余个。
(二)石林甜柿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情况
石林县在1988年、1989年引进23个日本甜柿进行试栽,经过20多年的栽培研究,筛选出了适合我县栽培的优良品种次郞,由于品种优良、技术得当,石林甜柿具有成熟早,着色好、营养物质多,果实甜脆可口,成熟后耐贮运等优点,在市场上独树一织,远销上海、北京、成都、福建、广州、贵阳、湖南等城市,通过河口、瑞丽出口越南等东盟国家。截至目前,全县甜柿种植面积8500亩,年产量5200吨,产值2600万元。
(三)石林乳饼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情况
石林“乳饼”为石林地方土特产品,已有300多年的历史。是用本地圭山山羊、杂交改良奶山羊羊乳酸化而成。由于乳饼营养丰富,味道鲜美,食用方便,可烹制成各种美味菜肴,加之制作简单,容易保存,深受人们喜爱,产品畅销省内外,部分销往港澳、台湾等地。目前标志受权使用企业3家(石林小尖山乳制品专业合作社、云南彝寨乳业有限公司、昆明石林青龙矿泉水有限公),2022年末石林县羊奶山羊存栏8.24万只,鲜羊奶产量1.1万吨,乳饼年产量1692吨,产值6768万元。
(四)石林圭山山羊农产品地理标志发展情况
石林县饲养圭山山羊已有千年历史,在本地特定的自然气候和生产方式下,经过自然选择和人工选育而培育成为具有对多变气候适应性强,发病少,耐粗饲,能攀食灌木嫩叶、枝芽,既产奶又产肉的云南优良品种山羊。在经历长期的选种保育,圭山山羊选育工作进一步得到加强和巩固,生产性能有了较大提高。1986年石林圭山山羊被省畜牧局列为地方优良品种保护项目;2006年列为国家级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名录;2009年获农业部“圭山山羊地理标志”;2011年被云南省农业厅评选为云南“六大名羊”之首;2015年获国家工商管理总局“石林圭山山羊注册商标”;2021年国家畜禽遗传资源委员会办公室再次给予明确圭山山羊是国家品种保护名录;2021年获《中国羊产业统计资料》编辑部“中国奶山羊基地县25强位居第六名”。据全国第三次畜禽品种资源调查,石林境内现有圭山山羊存栏3.688万只,其中,能繁母羊1.9321万只,公羊594只;杂交改良羊9.612万只。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品牌打造。“石林人参果”地理标志农产品授权40家企业使用。全县有“齿艿”“路花”“天地”“宜奈果”“彝伙人”“石果记”“火山岩”7件商标,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7张。“石林甜柿”授权2家企业使用,获得“绿色食品”认证证书2张。“石林乳饼”授权使用3家企业使用标志。石林人参果被云南省农业农村厅评为云南名牌农产品。“齿艿”牌人参果获昆明市“十大名优农产品”。石林人参果被授予“2020-2021 年度最受欢迎的果品区域公用品牌 100 强”称号,2022年被列为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石林人参果列入“绿色云品”区域公用品牌名录。2023年颁布昆明市地方标志《人参果生产技术规程》。连续 8年成功举办“中国石林人参果文化旅游节”,在《每日农经》《生财有道》《农产来了》等栏目播出人参果专题节目。在北京、上海举办人参果新闻发布会、推介会和品牌发布会。连续三年被亚洲果蔬产业展览会组委会授予“最受欢迎的果品区域公用品牌100强”称号。
(二)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自2018年起,石林县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站对石林人参果有机磷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残留快速检测3589批次,合格率99.75%,对有机磷、有机氯类35项农药残留定量检测268批次,合格率100%。对石林甜柿农药残留快速检测136批次,合格率98.53%,定量检测16批次,合格率100%。
(三)争取项目扶持人参果产业发展。近三年来先后争取到昆明市人参果产业“一县一业”示范县、云南省“一县一业”特色县,争取石林人参果农产品地理标志保护工程等项目资金1212万元,用于优质种苗扩繁基地更新改造、品牌打造和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增强了优质组培种苗的供应能力,购置了分拣设备,进一步提升了果品采后处置能力。
(四)制定人参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2023年4月县人民政府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参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石政办发〔2023〕28号),明确了产业发展指导思想,发展目标、产业布局和重点工程,详细规划了人参果产业园区建设工程,包括人参果集中交易、配套仓储物流设施设备、建好智能化自动分选流水线、拓展人参果精深加工领域和打造营销中心。
三、下步工作计划
(一)按照《石林彝族自治县人参果产业发展三年行动方案》,将人参果产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提质量、补短板上来,补齐集中交易、仓储物流、自动分选流水线、精深加工领域等环节,形成完整的产业链。积极开展招商工作,引进实力雄厚、市场开拓能力强的企业,采取多种合作模式,在现有的基础上进一步扩大园区规模,按标准化要求完善设施设备建设。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项目支持,整合资金,完善人参果产业园区配套设施建设,促进人参果产业健康发展。继续打造石林人参果区域公用品牌和绿色食品牌,加强品牌管理和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积极探索品牌管理的新方法,实现品牌价值不规则提升。
(二)把好农产品地理标志使用关。严格审核,符合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的单位才授权使用。开展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书面整改要求,对整改不到位或拒不整改的用标单位取消授权,以后不再授权使用标志。指导用标单位规范用标。按照农业农村部《农产品地理标志管理办法》规定规范用标,鼓励用标单位合理使用标志进行产品宣传,打造石林农产品地标品牌,发挥品牌效益。
四、下步工作建议
为了更好保护石林县农产品地理标志品牌,必须联合各相关部门、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到保护中来,从不同角度、不同层次全方位保护,才能把“石林人参果”地标品牌打造好。现提出以下不成熟的建议供与参考。
(一)保护好种苗,种子是农作物的“芯片”,保护好“石林人参果”品种当务之急,是发展之根本。苗是高质量发展的前提,制定“石林人参果”苗的标准迫在眉睫。
(二)制定《石林人参果》栽培地方标准,更好的指导生产者科学化栽培,为“石林人参果”可持续、健康发展打下坚实基础。
(三)培育扶持一批能带领“石林人参果”走向专业化、品牌化,有理想、敢当担、有作为、敢创新的致富带头人。
(四)加快构建能把控“石林人参果”质量安全的“分捡交易中心”,并制定详细的级别及品质分类,用品质倒逼生产者提高生产标准。
(五)生产环节按《石林人参果》栽培地方标准进行指导和培训,尽快提高生产者的生产积极性和主动性。
(六)制定《石林人参果地标保护实施意见》,为保护石林人参果品质提供切实可行的执法依据。为石林人参果可持续、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七)科学指导生产者用药、用肥、安全间隔期,确保农产品的质量与安全。
(八)加大石林人参果产品的综合利用,开发石林人参果系列产品,如果汁、蒸馏酒、果冻、果干等。
(九)促进检测体系的形成,充分利用现有的快速检测设备和县检测站的优势,不断完善和补充快速检测设备覆盖重点区域、重点企业(专业合作社)。对检测不合格的农产品加大处罚力度。
(十)加大农产品达标合格证承诺推广力度,产销对接,相互承诺。禁止不合格农产品流入市场。农业农村局和市场监管局联合出台相关规定,凡没有《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的禁止入市。
为把石林人参果保护好、发展好,必须做到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标准制定,让每个环节紧密相扣,形成相辅相成的产业链条。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与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敬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秋华 67792857)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