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01号提案答复的函
周誉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将绿水塘村小组文化广场项目纳入全县绿美乡村建设统筹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农通〔2023〕13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了解相关情况。
为扎实推进全县绿美乡村工作,2022年9月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绿美乡村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2—2024年)》、《石林彝族自治县绿美乡村建设日常工作报送积分评比方案(试行)》。按照“抓点带面、全面推开”的原则,采取分年度、分梯次、分层级统筹推进,全面推进全县7个乡镇(街道)90个行政村(涉农社区)346个自然村绿美乡村建设三年行动。并将绿水塘村小组纳入2022年县级绿美乡村建设计划任务。
因财政资金较为紧张,绿美乡村建设未安排专项资金。绿水塘村小组文化广场项目可多渠道申请项目。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梅爱冰 08716774624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