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53号 提案答复的函
杨红梅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尽快兑现长湖镇2021年、2022年“2260”优质烟叶工程补助资金及NC102烟叶补助资金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县“2260”优质烟叶工程及NC102烟叶种植生产是市政府和市烟草公司安排在长湖镇的专项优质烟叶种植计划,按相关政策规定,每年安排“2260” 优质烟叶工程1万亩、NC102烟叶生产1万亩,每亩补助1000元,其中烟农补助每亩900元。目前,2022年“2260”优质烟叶工程烟农补助资金在市级考核中被扣减150万元,2022年NC102烟叶生产市级还未完成兑现。
近年来,受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和国际形势的影响,给各级财政收入带来了很大困难,很多财政应承担的支出事项都难于得到保证,包括全县对烤烟种植的生产补助。对2021年、2022年“2260”优质烟叶工程补助资金及NC102烟叶补助资金,我们将加强与县财政的沟通协调,在上级烟草部门完成兑现的基础上,配合县财政按财力情况尽快将补助资金逐步兑现到位。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赵志光 0871-6779670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