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043号提案答复的函
沈云虎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完善上新宅村民活动广场配套设施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根据石林县农业农村局《关于认真做好2023年县人大代表建议和县政协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石农通〔2023〕13号)要求,我单位成立了2023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领导小组,并积极组织相关人员深入各乡镇(街道)调研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情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是推动乡村振兴的一项重要内容,也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涉及面广、整治难度大,需要政策保障、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内外兼修的过程,需要统筹推进、标本兼治,才能建设好美丽宜居石林。
下步,我单位将持续组织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全县所有村庄维持农村人居环境1档以上标准,并按照二档(提档升级型村庄)、三档(生态宜居型村庄)标准持续整治提升。同时,我局也将积极协调鹿阜街道、文旅局等部门,多方争取项目立项及建设资金支持,用于农村人居环境改造提升。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感谢您对农业农村局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鑫 0871-67746246)
石林彝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