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83号提案 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83号提案
答复的函
张丽英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县民族中学丁字路口按规范完善交通设施并及时启用的建议》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我单位对您提的县民族中学丁字路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高度重视,并于2023年9月4日发函《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112183号提案进行协办的函》至县交警大队(县交安委),共同研究加强民族中学丁字路口道路交通安全相关事宜。经研究,该路口不适宜设置交通信号灯。目前,石林县民族中学与县公安局、县档案局交界的丁字路口因日常车流量较小,设置信号灯控制会降低通行效率,同时造成不必要的资源浪费。针对您的建议内容,切实解决好该路段道路交通问题,一是由道路权属部门在环城东路石林县民族中学路段设置限速标志(30km/h)、警示提示标志(针对学校路段),施划人行横道线、网状线、限时停车位标线等,进一步完善该路段的交通安全设施,确保该路段道路交通环境安全、畅通、有序;二是规范学校常态化“护学岗”“高峰勤务”,结合《关于印发石林彝族自治县中小学幼儿园“护学岗”“高峰勤务”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规范学校常态化“护学岗”,完善学校周边“高峰勤务”,公安机关民(辅)警、学校保卫干部、保安员、教职工和家长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共同参与,实现在上学入校、放学离校等重点时段校门口及周边有专门力量开展巡逻、交通疏导、秩序维护、风险防范等,切实维护好学生安全;三是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结合交警部门交通安全宣传“七进”活动,进校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通过交通安全课、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向师生宣传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提升师生交通安全意识。
(联系人及电话:建设管理科 0871-67786846)
石林彝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9月14日
石建函〔2023〕96号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83提案答复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