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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44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44号提案

答复的函

邓建明委员:

您们提出的《关于做好黑龙潭水库灌区东、西主干渠、田间支渠清淤清障工作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黑龙潭水库受益区覆盖县城,承担着鹿阜街道、板桥街道的农田生产供水,以及县城、石林景区、高铁站近8万人的生活供水任务。受益区农灌设施经多年建设,东、西主干渠,田间支渠配套设施已相对完善,区域光热条件好,土地肥沃,集中连片,产业集聚、发展水平均较高。但近年来,东、西主干渠、田间支渠的清淤清障工作落实不到位、监督检查流于形式,东、西主干渠、田间支渠堵塞严重,影响灌区生产、生活用水。建议:建议水务部门和受益区街道,狠抓东、西主干渠、田间支渠的清淤清障工作落实,确保东、西主干渠、田间支渠的畅通。

二、办理工作情况

黑龙潭水库灌区东、西干渠全长56千米,其中:东干渠全长24千米,东干渠途经东海子、大屯、上蒲草、阿乌、新宅、者乌龙、板桥、小戈丈、青山、矣马伴等10个村委会地界;西干渠全长32千米,西干渠途经大乐台旧、堡子、鱼龙坝、路美邑、阿怒山、北山、麦地庄、山冲、宏图、三板桥等10个村委会地界。黑龙潭水库灌区面积10.2万亩,东干渠输水规模3立方米/秒,西干渠输水规模4立方米/秒,正常年景农业灌溉供水量1100万立方米左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一章第十二条“国家对水资源实行流域管理与行政区域管理相结合的管理体制”,《昆明市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第二章第九条“水利工程实行统一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的制度,县水行政主管部门和乡水利水土保持管理站负责本辖区内水利工程的管理工作”,《石林彝族自治县黑龙潭水库东、西干渠管理办法》第一章第二条“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东、西干渠工程设施实行地域辖区行政第一责任人负责制管理”,第二章第五条“受益镇(街道办)所辖区域的渠道由所在受益镇(街道办)、村委会实行属地管理,有关受益镇(街道办)、村委会要明确管理职责,签订管理责任书,实行责任制管理”的规定,黑龙潭水库灌区东、西干渠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干渠清淤清障由受益区的鹿阜、板板街道办事处总体负责,组织受益区的社区、村委会、村组开展清淤清障工作。黑龙潭水库灌区管理委员会每年5月召开黑龙潭水库灌区会,通报清淤清障情况,安排农灌放水计划,强调灌区管理,并与鹿阜、板桥街道办事处签订《东、西干渠、支渠管理目标综合考核责任书》。早期黑龙潭水库灌区东、西干渠清淤清障由受益区的村小组划分群众各家各户的清淤责任段,组织群众投工投劳清淤清障,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村组除群众清淤外,也采取了承包方式清淤清障。黑龙潭水库工程管理处主要负责逐步完善干渠、支渠及配套设施,强化干渠管理范围违法违规建筑整治执法,加强日常监管,保障供水畅通,充分发挥工程效益。

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黑龙潭水库灌区东、西干渠的渠道较长,沿途穿过多个村庄,渠道沿线村庄群众对保护干渠意识偏弱,杂物、生活垃圾、污水等随意丢弃和排放进入渠道,并且渠道两岸作物秸秆、杂物杂草等随意堆放,属地管理缺失或是不到位,渠道内污水、垃圾、杂物等淤积情况突出,造成干渠清淤清障困难。

(二)近年来,黑龙潭水库灌区村组群众的一些土地进行了流转,以县级产业园区为代表的土地性质发生了变化,群众失去了土地,即使没有征用的田地,部分群众也已经不再耕种水稻、玉米等传统农作物,而是改为种植绿化树木、经果树木等,大量田地处于半荒弃状态,群众不耕种也就对用水不关注,从而对黑龙潭水库灌区东、西干渠的清淤清障漠不关心,尤其是以鹿阜、板桥坝子最为突出,农村经济创收来源方式发生转变,种植粮食作物对家庭经济收入的依赖性降低,也就对清淤清障存在拖延和抵触思想,从群众的角度来看,“我们田地都不耕种了,为什么还要叫我们去清淤清障”,虽有偏颇,但也是实际情况,村组没有办法只能采取承包方式进行清淤清障,由此,也就造成一些地段进行了清淤,一些地段清淤不彻底或是根本就没有清淤,大家不重视了,清淤质量也下降了,势必造成部分地段的干渠过水不畅,发生淤积堵塞情况。

(三)黑龙潭水库灌区东、西干渠途经的大部地段地处崎岖山坡区域,渠岸坡地陡峭,雨水季节遇暴雨冲刷严重,大量泥沙冲刷进入渠道,加重渠道泥沙淤积程度,增加了清淤清障的工作量,属地村组和群众存在不愿意花大力气清淤的情况,也是导致清淤清障工作不彻底的原因之一。

(四)水利工程设施强化监管停留在会议、通知、要求等层面,实际工作当中基层面临诸多困难,以前可以动员群众清淤,群众思想觉悟高,清淤的积极性、主动性也高,但现在群众的观念意识已发生变化,工作压力转移到社区、村委会、村组干部身上,并且自上而下各级政府及行业部门对此项工作就没有任何的经费支持,只能是要求属地抓好工作落实,在困难多压力大的情况下,基层干部也只能是尽力组织开展工作,有的能落实,有的就难以落实,造成清淤清障工作不彻底。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黑龙潭水库灌区管理委员会除了正常组织召开灌区会议,安排春耕生产放水工作外,也应转变观念,创新工作,直面问题,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困难。例如干渠清淤清障面临群众不愿意清淤,承包清淤又做不到全覆盖,管理单位无力解决,那是否可以考虑从每年收取的农业水费中提取一部分资金用于干渠的清淤清障,同时也需要县级政府研究给予相应的政策支持,做到既有一定保障能力,也利于基层组织开展工作。

(二)强化监管,每年春耕生产之前,黑龙潭水库灌区委员会提前发出清淤清障通知,鹿阜、板桥街道办事处要压实属地管理职责,通知社区、村委会、村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清淤清障具体工作安排,黑龙潭水库工程管理处安排人员开展检查评价,督促指导受益区的社区、村委会、村组开展清淤清障工作,同时加强日常监管,重点关注渠系水闸是否能够正常开启关闭、沟渠是否倒塌堵塞、放水量是否能够保证等,以确保受益区农业生产灌溉用水。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李婧瑜 0871-67799456)

石林彝族自治县水务局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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