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72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72号提案
答复的函
普玉兰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市行道树管理的建议》提案收悉,县城市管理局经过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及办理,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县城市管理局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以绿荫城,不断提升园林绿化管养水平:
一是按照《园林绿化养护规范》(DG 5301/T 24—2017)及市级主管部门要求,制定并印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关于园林绿化规范性修剪要求的通知》,进一步对乔灌木、地被及草坪修剪进行了规范。加大修剪频次,精修精剪,保持植物形状完整、美观。二是按照《石林县一体化智慧管养考核办法》,加大督查力度,督促石林和翔城市综合服务有限公司,适时开展病虫害防治、浇水除草、整型修剪,提高管养质量和水平。三是加大城市园林绿化安全生产管理,针对汛期暴雨、大风等极端天气,常态长效开展乔木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认真排查消除隐患,有效避免安全隐患的发生。四是开展行道树复壮工程,通过施肥、钻孔注射营养针剂等手段,对阿诗玛东路长势较弱的150株香樟实施复壮。
感谢您对城市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张永祥 67798626)
石林彝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
2023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