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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112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第二次会议第112225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关注食品安全,针对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已交由我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石林实际,制订下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石市监[2023]12),按方案县局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理所积极地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并认真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风险分析评估,进一步完善全县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切实提升我县农村地区食品安全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食品产业健康发展。现将提案答复如下 :

您在提案中提出建议,关注食品安全,针对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的建议,我们深为认同,近几年我们一直在开展针对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按照《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要求。我们制订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依据方案,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2022年公安部门办理食品刑事案件3件,有效建立行刑衔接机制。查办食品案件50件(办结),没收违法所得22196.01元,罚款678410元,累计700606.01元。共接到食品投诉举报121起,挽回经济损失6934余元,办结率100%

一、石林食品生产经营基本情况

目前,全县共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4194户,其中,食品生产企业44户,食品销售单位1725户,餐饮服务单位1497户(清真餐饮店35户、单位食堂:210家,含学校食堂115家),小作坊小副食店小餐饮店食品备案登记928户;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3户,网络餐饮服务平台2个。农贸市场7个,餐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3户。全县三品一标共有22家主体48个产品,其中无公害产品1家主体1个产品、绿色食品15家主体27个产品、有机产品5家主体16个产品,地理标志4个。

二、意见建议办理情况

收到提案后,我局高度重视,结合石林实际,制订下发《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农村地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通知》(石市监[2023]12),按方案县局相关科室、各市场监管理所积极地开展整治提升工作并认真总结梳理存在的问题,认真进行风险分析评估,着力治理和解决农村食品安全突出问题,切实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日常监管,以零容忍的举措惩治食品安全违法行为,不断提高农村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和水平。现将开展工作汇总如下:

(一)、强化责任,精心安排部署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高度重视假冒伪劣食品安全工作,按照文件精神积极行动。一是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任务,采取强有力的工作措施,对开展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行动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二是成立以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乡镇所负责人为组员的工作小组,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

以食品加工小作坊、集贸市场、中小学校园及其周边食品经营者和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农村集体聚餐点、旅游景区农家乐、小餐饮为范围。以农村地区群众日常大宗消费食品、儿童食品以及民俗食品,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较多、消费者投诉举报较为集中、社会反映突出的食品为目标从以下几点入手:

一是严把农村食品市场经营主体准入。全面清理农村食品批发、零售者的经营主体资格,严厉依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食品的违法行为。

二是严格落实食品经营主体责任。监督食品批发商、零售商严把进货关,督促其切实做到不进、不存、不销假冒、仿冒和劣质食品。

三是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农村食品市场排查。对销售假冒、仿冒和伪劣食品的,查清进货渠道和生产源头,依法严厉查处责任单位。

四是强化日常巡查。严格落实基层所食品安全日常巡查制度,强化日常巡查。加大农村食品市场日常检查和抽样检查力度,及时发现和查处假劣食品。

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共出动执法人员346人次,检查食品经营户1686家次,食品安全抽检183批次,抽检率为0.732/千人,食品安全快速检测共133批次。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数量为7批次,处置完毕1批次,剩余6批次正在办理中。

通过检查发现,部分销售经营单位基础设施建设陈旧,乱堆乱放;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意识淡薄,台账记录不规范,索证索票不完善。针对在检查中出现的问题和安全隐患,执法人员做好检查记录,当场给予指导,并下达监督意见书。同时,要求食品经营单位落实食品安全责任,定期进行自查,防止事故发生。虽然,我局开展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安全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但还存在无证食品小摊贩屡禁不止,整治效果难以维持等问题。

三、下步工作方向

我们将在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基础上,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非法勾兑、滥用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集中力量加强对假冒伪劣食品集中整治,同时加大抽检力度,增强专项整治的针对性。增加对农村食品的巡查回访频次,确保全县人民舌尖上安全。

(一)开展食品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利用3.15,食品安全宣传周,各类食品培训会深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食品安全标准的宣传、培训和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守法经营的意识,坚决杜绝违法违规生产经营食品行为。

(二)加强食品全过程监管。一是加强食品生产监管,重点加强对获证企业生产过程管控和出厂检验落实情况,倒逼生产企业建立健全有效的产品追溯制度,杜绝食品生产监管真空地带;二是加强食品流通监管,重点加强日常监管规范化管理以及食用农产品入市后质量安全监管,建立健全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机制。三是加强餐饮食品监管,重点是狠抓学校食堂、校园周边、旅游景区、农村集体聚餐的监督检查,同时加强网络订餐管理,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四是加强食用农产品源头监管,重点增加食用农产品入市前快速检测,加强对高毒、高残留农药监管。五是加强肉禽类监管,重点加强兽药饲料监管和检疫检测,建立健全肉类可追溯体系。

(三)持续严打食品领域违法犯罪。重点是严格落实执法稽查机制和问题处置工作,建立健全监督检查、监督抽检、投诉举报等操作规程,统一食品执法程序、执法文书、执法标准,建立健全行刑衔接机制,严打食品领域违法犯罪,形成震慑力。实施有效举报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奖励机制,对符合条件的及时兑现奖金。

(四)抓好食品安全两个责任落实。落实好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和企业主体两个责任落实,推动全县建立健全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未端发力终端见效工作机制,按今年打基础,明年全覆盖,三年见成效的要求把握好时间节点、按时限、分步骤完成两个责任各项工作。发挥食安为综合协调、牵头抓总作用,凝聚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合力。把分层分级、精准防控、未端发力、终端见效机制与推进网格化和智慧化监管结合起来,相互衔接、贯通协同,形成完整的工作闭环,进一步压实网格责任,强化日常监督、重点检查、专项整治,做到源头严防,过程严管,风险严控。

(五)构建食品安全社会共治良好格局。一是各部门齐抓共管,压实各部门的监管责任;二是鼓励社会监督。组织开展满意度调查;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引入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食品安全治理;三是强化普法和科普宣传。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对各类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持续加强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国家标准、科学知识的宣传教育。在中小学开展食品安全与营养教育,在主流媒体上开办食品安全栏目,持续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和食品安全进农村、进校园、进企业、进社会等宣传活动,提升公众食品安全素养,改变不洁饮食习俗,避免误采误食,防止发生食源性疾病普及健康知识,倡导合理膳食,开展营养均衡配餐示范推广,提倡减盐、减油、减糖;四是完善投诉举报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制度。鼓励企业内部知情人举报食品安全研发、生产、销售等环节中的违法犯罪行为,经查证属实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奖励。加强对举报人的保护,对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要依法严肃查处。对恶意举报非法牟利的行为,要依法严厉打击。

(六)积极探索和建立行之有效的监管模式。按照三加强两严格(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加强监督抽检、加强宣传培训教育,严格行政执法处罚、严格消费预警)模式加强本地区白酒生产经营者的监管,确保白酒消费质量安全。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马丽琼 67796815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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