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2226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112226号提案答复的函
王葵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农村居民用药安全意识,引导科学合理用药的建议》收悉,已交由我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按照职能职责,结合石林县实际情况,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您在提案指出了目前广大农村留守老人和儿童存在的用药问题。农村留守的老年人大多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识字困难,在日常自身用药及指导儿童用药的过程中,存在用药风险,每年都有因为用药不当或者滥用药物造成生命危险、致残、致畸的报道。主要存在以下用药安全问题:一是乡村住户大多数家庭都存有过期药品,并且存在服用过期药品的情况;二是部分家庭留存的药品在成分上完全是重复的,存在重复用药的问题;三是大多数家庭都留存有部分抗生素、止痛药,不管任何病痛都吃抗生素和止痛药,存在药品滥用的问题;四是部分老年人不了解药物功效主治,不敢使用,部分药品使用不对症,存在指导用药服务力缺乏的问题。五是盲目相信周边其他人的用药推荐和经验判断,导致错误用药,延误病情甚至出现副作用,造成不必要的用药安全隐患。
您在提案中建议:加强乡村安全用药指导工作的重视度。多渠道开展用药安全科普宣传。鼓励有条件的药品企业积极开展以安全合理用药为主题的公益大讲堂,特别是面向偏远乡村、山区的人民群众,因其接收信息的渠道有限,应该深入农村进行知识宣讲。倡议以村小组为单位建立村民综合服务群,让药师、医师加入服务免费为群众答疑。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社区、村委会指定地点开展免费体检、疾病咨询、用药指导等公益活动。发展便民药柜,让便民药柜销售服务人员做好用药指导,降低基层群众用药风险。
针对上述问题和建议,我局领导高度重视,组织协办部门和具体办理的科室进行了专题分析研究。我们认为:提案中指出的问题客观,具有代表性,提出的建议也是我门一直在开展居民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教育工作中还应该积极探索和强化的部分,有较强的指导意义,拓宽了我们在今后开展居民用药安全科普宣传的思路。
随着社会发展,药品供应链日益完善,人民群众在药品供应保障上得到了充分满足,药物的自主选择性也越来越高。在带来方便的同时也增加了使用风险,安全合理用药的问题日益突出,药品毕竟属于特殊商品,用之得当,可以治病,使用不当,失之管理则可危害健康,甚至致命。习近平总书记对药品安全工作提出了“四个最严”的要求,旨在保障广大农村群众的用药安全,专项解决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农村药品安全监管的盲区、盲点,提升广大农村群众药品安全知识水平,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用药安全”。
一、我县零售药店和药学技术人员基本情况。石林县共有药店122家,农村便民药柜11个,药品零售药店中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共136人,现有零售药店基本能满全县人民的购药需求,每家零售药店至少有1名药学专业技术能在岗履行药学服务。
二、持续开展药品从业人员培训,提升药学服务能力。我局一直以来非常重视零售药店从业人员的培训工作。从外部管理上,我局每年都会安排时间组织开展药品零售药店的从业人员培训;从内部管理上,将药店开展内部的人员培训列为重点抽查检查项目。目的就是通过常态化的内外培训,不断强化药品从业人员遵纪守法,履行好药品经营质量管理的法定义务,落实好药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保障人民群众的购药安全和指导用药有效。
三、持续发力抓整治,药品经营秩序稳中向好。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四个最严”要求,紧紧围绕国家、省、市、县市场监管会议精神,今年我局联合县公安局制定印发了《2023年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地区药械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市监联发〔2023〕3号),针对药品领域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以严厉打击制售假劣药品、违法经营药品、网络非法销售药品、执业药师“挂证”等为重点,严查严防严控质量安全风险,集中深入开展为期半年的农村药械安全专项整治,实现了农村药械安全风险排查100%、投诉核处100%、违法查处100%、整改落实100%,做到查办一批违法案件,消除一批风险隐患,曝光一批典型问题,震慑一批药械经营使用企业。上半年石林县市场监管局共出动执法人员86人次,检查药品经营使用单位98家次,查办药品案件15件,医疗器械案件8件,公安局查处售卖假药刑事案件3起,破案1起。
四、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升居民合理用药知晓率。近年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把开展药品安全科普宣传作为营造社会共治氛围、推动监管制度落实、为民服务办实事的重要举措。以每年“6.26”国际禁毒日、9月份的全国安全用药月宣传活动为契机,组织药品监管执法人员、药店执业药师深入单位、学校、社区、村委会等地广泛开展药品安全科普知识宣传活动。通过开设现场咨询台、印发宣传册、粘贴科普宣传海报、制作展板、悬挂布标、播放科普宣传短视频、参与小程序有奖问答等方式引导公众积极参与用药安全科普宣传活动;充分利用石林市场监管局微信公众号、石林融媒公众号等政务新媒体向公众持续推送药品安全相关知识。年内我局共印发用药安全宣传册2000余份,张贴科普海报200张,悬挂布标10条,进学校宣传3次,进社区宣传5次,制作宣传展板8块,微信公众号推送安全用药科普知识10条。通过多方式、多渠道、“线上+线下”等宣传形势让药品安全知识走进群众生活中,做到实地宣传有广度、系列活动有深度、全民参与有温度,营造了人人关心支持、全社会共同关注用药安全的良好氛围。
五、开展家庭小药箱清理活动,保障居民家庭用药安全。过期药品已被明确列入《国家危险废物目录》,家庭过期药品如果误服将危及健康、处置不但会影响环境。开展家庭过期药品回收处理工作,已成为药品全程化监管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近几年,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始终按照服务群众、加强药品监管的要求切实做好家庭过期药品回收管理工作,保障群众用药安全的同时,确保过期药品不乱丢、不让不法分子回收利用。针对石林县居民家庭过期失效药品回收工作,依据合理布局、方便投放的原则,县市场监管局指定3家连锁药店的各零售门店负责居民家庭的过期药品回收登记工作,回收的药品统一交到我局集中销毁。近两年,我局收到零售药店回收的失效药品共200余公斤。
下步,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强化药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开展药品从业人员的培训,督促药学专业技术人员做好继续教育培训,确保药学技术人员履职在岗做好用药安全指导;鼓励企业选派药学技术人员到偏远乡村、山区的开展用药安全知识科普宣讲;联合卫健、医保等部门定期组织相关部门人员到社区、村委会指定地点开展免费体检、疾病咨询、用药指导、过期药品回收等公益活动。
感谢您对药品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段艳玲 0871-67796815)
石林彝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