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07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县政协第
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207号提案答复的函
岭红芝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城区校园周边小饭桌治理力度,切实消除学生安全隐患的建议》提案收悉,现已交由我局主办。我局高度重视,及时组织县教体、卫健、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专题研究,深为认同您提出的“建议”,会后各相关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组织开展落实工作。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
县市场监管、教体、卫健、公安、消防等相关部门高度重视你提出的提案,以及城区校园周边小饭桌治理工作。于今年上半年由县教体局“石林彝族自治县学校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组织召集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检察院、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8个相关部门负责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石林彝族自治县校园周边“小饭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工作措施、工作任务等内容;进一步建立健全相关工作机制;进一步强化监督管理,提升小饭桌经营规范化水平。做到了城区校园周边小饭桌经营管理户县上有单位服务管理,小饭桌经营场所安全得到保障,小学生舌尖上的安全有保障。
二、摸清底数,强化监管
县市场监管局、教体局、检察院、应急管理局、公安局、住建局、卫健局、消防救援大队8个相关部门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校园周边“小饭桌”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结合各部门职能职责互相配合、信息共享联合开展小饭桌治理工作。一是摸清底数。组织人员对县城内鹿阜中学、民族小学、紫玉小学、鹿阜小学等学校周边小饭桌进行摸底。此次摸底排查共出动执法人员35人次,共查到正在经营的24家小饭桌,明确掌握了小饭桌的名称、经营者、就餐人数。其中证照齐全13家(其中2家摊贩备案卡),有照无证2家,无照无证8家,紫玉村有1家小饭桌没有煮饭,由蚊子口小区10栋98号益盟小饭桌提供伙食。食品从业人员39名,25人有健康证,14人无健康证。检查中发现没有证照的小饭桌主要集中在以下几处,鹿阜中学对面小新村安置房小区有4家,鹿阜小学对面倚林佳园小区有4家,世纪阳光1家,紫玉村有2家。二是加强管理。对有照无证的2户、对无照无证的8户,责令限期进行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对无健康证的25名从业人员,责令限期办理健康证。
三、健全机制,规范提升
一是由县校安委牵头拟定《石林彝族自治县小饭桌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小饭桌的房屋建筑及场地要求、食品卫生安全要求、燃气消防安全要求、社会公共治安要求、监管职能职责划分等方面的内容。现该《办法》正按行文程序办理。二是县市场监管局出台了《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方案》,将小饭桌纳入检查管理的重点内容,全面推进“食安心”行动,进一步巩固校园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守护行动成果,有效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确保2023年春季学期学校食品餐饮安全。三是县消防大队出台了《石林县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年行动方案》,将小饭桌消防安全纳入检查重点。四是县卫健局积极开展相关工作,负责“小饭桌”经营者为学生提供午休、夜间住宿、用餐等场所的卫生监督管理工作,及时为经营者、食品从业人员办理健康证。五是县公安局加大学校周边巡查检查力度,加强治安管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安全。
四、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领导。县市场监管、县教体、县卫健、县公安等相关部门将继续加强对小饭桌的服务、监督、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负责好日常监管,形成多部门互相配合、信息共享,左右联动的工作格局。
(二)健全机制。及时出台《石林彝族自治县小饭桌管理办法》,进一步完善小饭桌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形成有序经营、管理规范,齐抓共管,共同发展的格局。
(三)有序经营。以服务的理念开展工作,服务有条件的“小饭桌”限期办理《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健康证》。对存在是食品安全隐患的“小饭桌”进行规范,对操作不规范的进行指导,并将“小饭桌”从业人员纳入食品安全培训范围。形成有序经营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监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餐饮服务通用卫生操作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条例》、《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规范经营。对整治后,无法达到办证条件,未取得证照的“小饭桌”依法予以查处。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毕华 67796815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
石林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