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96号提案答复的函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关于县政协十一届二次会议第112196号
提案答复的函
毕瑞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帮助办理、解决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土地使用证的建议》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为了夯实农业农村发展基础,促进城乡统筹协调发展和社会稳定,中央明确提出加快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通过查清宗地权属、面积、位置、四邻、用途,从而确认、稳固土地使用者与土地之间长期持续的产权关系。但因未办理土地使用证的学校存量大、现存土地资料欠缺,部分学校建盖年代不统一、规划设计不完善、竣工验收不到位,导致学校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难以全面铺开。根据《石林彝族自治县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房地一体确权登记发证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政办发〔2017〕64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土地确权工作,到实地查看现状并认真指导学校收集相关资料,尽全力推进该项工作有序开展。针对本次政协委员提案内容,以下为工作开展思路:
一是全面摸清全县未进行确权登记发证的学校宗数和基本情况,确定需要进行土地确权的学校名单和指定联系人;
二是由县教育体育局主导,指派专人收集、完善名单中的学校相关权属来源资料;
三是开展地籍调查工作,在乡镇(街道)的配合下,该项工作由技术服务单位负责完成并由技术服务单位将《地籍调查表》等材料提交到县自然资源局进行审核。
四是开展登记发证工作,对符合条件的,将尽快完成权籍审核,公告期满后按程序进行登记发证;对不符合条件的,我局会积极给予政策指导,并请县教育体育局按要求督促完善手续后再进行确权工作。
感谢您对政府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以上答复,如有不妥,请批评指正。
(联系人及电话:王涵 0871-67796567)
石林彝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9月4日